内容正文:
课题16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授课提示:对应学生用书第72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
(1)背景: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起源:西周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3)发展:东周时期,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
2.法治
(1)早期国家已有法律。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2)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德治与法治之争开启。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表现
派别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人性善,
德治
孔子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
法治
商鞅
奖励耕战,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提倡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2)抉择
①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②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最终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2)汉承秦制,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1)因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2)评价: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律令体系完备
(1)唐朝法律
①发展:唐高宗修订颁布《永徽律》。后命人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②特点:礼法结合。
(2)唐朝教化
①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基层教化:在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推动因素
①程朱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2)基本历程:北宋吕大钧兄弟创造乡约;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逐渐带有强制力;清朝乡约宣讲内容为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常引用《大清律例》。
(3)结果: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概念阐释——“敬天保民”
“敬天保民”是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其内涵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实质是人文主义思想,对儒家“民本”思想产生重要影响。
情境创设1——战国时期法治思想
《春秋左传》记载:“(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子产临终前“舍宽取猛”的态度转变说明了什么问题?
提示:礼崩乐坏,子产为形势所迫,“救世”之需,从以德服民转变为立法从严,严刑峻法。
概念阐释——律令儒家化
律令儒家化指封建法律制度在以法家思想为主导的战国、秦朝法律制度基础上,逐步吸收儒家思想并最终成为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法律制度的历史过程。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是“礼制”与“刑律”的互动过程。
视野拓展——教化与法律的一致性
以礼为主要内容的教化之所以能作为国家法律秩序观念向民间传输的渠道,根本原因在于礼与国家法精神和内容的一致性。从西汉时期的“引经决狱”开始,礼的精神和内容不断地向法进行渗透,最终形成“一准乎礼”的《唐律》。以《唐律》为例,借以窥视中华法系“礼法融合”特征,以论证礼的渗透直接导致了符合国家意志的民间法律秩序的形成。
——汪雄涛《法律文化视野下的教化——大小传统之间的沟通桥梁》
微点拨:自秦汉至清末的整个封建时代,“礼”的精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