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18 中国古代的赋役、户籍制度和社会治理
[课标要求]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2.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3.知道中国古代王朝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授课提示:对应学生用书第81页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1)田赋:秦朝税率极高。汉初税率大大降低
(2)人头税:秦朝口赋极重。汉朝分口赋、算赋,不分男女
(3)徭役:秦汉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隋唐
(1)隋朝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2)唐朝实行租庸调制
(3)780年唐朝改行两税法,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宋朝
(1)征收两税,但附加税超过正税数倍
(2)除征收代役金外,还派发各种徭役
(3)王安石变法推行募役法
元朝
基本沿袭唐朝的租庸调制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税粮外又有“科差”
明朝
(1)明初分为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金花银”
(2)明朝后期,推行“一条鞭法”
清朝
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人头税被废除
二、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战国
国家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秦朝
实行分类登记制度
汉朝
(1)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2)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百姓编户入籍后,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
隋朝
“大索貌阅”
唐朝
户籍三年一造
宋朝
户籍分主户和客户
元朝
按职业划分户口类型,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明朝
(1)以职业定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
(2)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
清朝
到清前期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后,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
三、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1.基层组织
秦汉
时期
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掌教化。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
唐朝
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明朝
实行里甲制,设甲首、里长
2.社会治理
秦汉
时期
推行什伍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唐朝
实行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明朝
王守仁任南赣巡抚时推行十家牌法
清初
实行里甲制,后来改而推行编制严密的保甲制。至此,乡里制与保甲制合一
情境创设1——唐代两税法的实施
《新唐书·杨炎传》:“(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年龄差异),以贫富为差……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自是……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人口)不造而得其虚实,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矣!”
根据材料,说明两税法的实施具有怎样的作用?
提示:不提高征税比例,但财政税收却增加了;抑制了人口的逃亡和官吏隐藏逃税的现象;政府重新掌握了国家的财政大权。
视野拓展——摊丁入亩政策的影响
摊丁入亩,地丁完全按田亩征收,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摊丁入亩是两税法、王安石变法和一条鞭法中所体现出来的赋役制度发展趋势的最后完成。至此,封建制度下按资纳税的原则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劳役税和实物税最终化合成了单一的货币税。
——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微点拨:摊丁入亩规定此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际上是一句空话。摊丁入亩后,直至清王朝最后灭亡,田赋附加不断加重。
以图解史——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概念阐释——“诸色户计”
“诸色户计”是元代各种人户的总称。元代户籍制度十分复杂,政府根据全国居民承担的不同义务以及职业、民族、宗教和社会地位的不同等情况,把人们划分为各种人户,称为“诸色户计”或“诸色人户”。民户是主要人户,也是诸色户计的基础。元政府在民户中实行户等制,以三等九甲为序征发赋役。
情境创设2——古代乡村自治社会是一种自律社会
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社会,官府对县以下的乡村管辖,基本限于征徭课税和维护治安,对乡村的其他事务并不过多干涉,乡村基本实行自治,这种自治社会也是一种自律社会。
古代乡村自治自律的基础是什么?
提示:依靠社会基层单位的宗法教化。
情境创设3——丰图义仓
丰图义仓,被慈禧太后朱批为“天下第一仓”。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是中国所存无几的清代大型粮仓之一。
义仓在古代救荒中有何作用?
提示:义仓是古代中国救荒仓储制度的主体之一,在救荒活动中,义仓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社会稳定、民生安泰作出了贡献。
四、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形式
内容
储粮赈灾
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
隋唐时期,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隋文帝置仓积谷,鼓励民间自置义仓
优抚弱势群体
秦汉时期,皇帝有时会赐给高龄老人手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