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授课提示:对应学生用书第70页
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1.夫妻平等
(1)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内容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双方的自由
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判一判1.夫妻平等就是指夫妻平摊家务。( )
提示 ×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也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担家庭劳务。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关系就是人身关系。( )
提示:× 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
约定原则
平等自愿
约定内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约定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债务清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1)学习与婚姻相关的法律能让我们了解婚姻中的底线与禁区。
(2)婚姻是一门包罗万象、关涉人生幸福的大学问,需要我们用心去追寻与探索。
判一判
1.婚前的个人财产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提示 × 民法典规定,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适用“离婚分一半”的财产包括夫妻各自的日常生活用品。( )
提示 × “离婚分一半”是说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日常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想一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吗?
提示 不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⑤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⑥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复转军人的个人财产;⑦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⑨个人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授课提示:对应学生用书第71页
如何处理夫妻人身关系?
王某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某想让男孩随父姓,女孩随母姓,结果王某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某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某身上。产假结束后,张某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某不同意。坚持要张某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 问题探究
(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提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请从夫妻关系的角度对王某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