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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知识梳理·探究笔记 解决基本知识问题
知识点 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 合同的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
议。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
2. 合同种类和订立
(1)合同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的基本特征: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
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
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 正确认识自愿原则
(1)内涵: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与谁订
合同自愿。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
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可以约定
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2)必要性
① 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
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 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3)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
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4)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
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自愿也不是绝对
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 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
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
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 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1)要约:合同订立的第一阶段
① 含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
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
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
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合同的作用
(1)避免和减少纠纷
的发生,社会生活中难
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有 些 纠 纷 之 所 以 产
生,是因为当事人缺
乏x1 ,没有
签订合同或者没有正确
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2)处理已经发生的
纠纷的依据,只要正确
地签订合同,即使纠纷
已经产生,依据合同办
事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
之道。
合同自愿是指当
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
同、选择合同相对人、
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
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
同 x2 等方
面的自由。自愿原则是
民法的基本原则。自愿
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
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
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
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
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
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的
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
原则。
① 意思表示是指
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
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
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
为。
② 意 思 是 指 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法
律关系的内心意图。表
示是指将内心意思以适
当方式向适当对象表示
出来的行为。
③ 意思表示是民
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
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
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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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知识点考点全频累积 思想政治
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 意义: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
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比一比】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
要约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宣传、寄送
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
(2)承诺:合同订立的第二阶段
① 含义: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
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
容一致。
② 意义: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
束。
③ 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
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
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无效合同
① 情形一: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
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 情形二:如果合同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
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
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
① 要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