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一]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规律总结
1.以税种来分类
(1)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2)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初税亩、相地而衰征、两税法、方田均税法。
(3)征收货币: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4)以户为依据:财产税,即调。
(5)以成年男子为依据: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特点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2)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3)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5)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3.客观认识
(1)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2)封建统治者在一定历史时期相对减轻贫困,统治者吸取前朝覆亡教训,采取一些比较舒缓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一旦社会经济得到恢复,财富有所增加,统治阶级就会重新加重对人民的盘剥。
[对点训练]
1.唐朝实行租庸调制,要求成年男子: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定量的绢和布、不去服徭役的纳绢和布代役。1581年,明朝张居正改革: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雍正帝时,则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反映了( )
A.纳税个体的扩大 B.人民负担的减轻
C.征税依据的变化 D.商品经济的发展
解析:C [
据材料“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和“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可知按人头征收的丁税逐渐消失,说明纳税个体的减小,故A项错误;据材料“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和“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表明纳税的总量并无减少,故B项错误;据材料“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和“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表明征税的依据由丁税为主到以财产为主变化,故C项正确;材料主要涉及政府的税收政策不是体现商品经济,故D项错误。]
◆[专题二]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和社会治理
时期
户籍制度
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社会救济
先秦
“为户籍相伍”
秦汉
秦朝实行分类登记制度,百姓户籍、宗室籍、官籍、市籍;汉朝定期人口调查
乡、里、亭;
建立什伍组织
汉朝设立常平仓制度;尊老养老的传统受统治者重视
隋唐
“输籍法”
乡、里,城内设坊,郊外设村;唐朝邻保制度
重视官方储备,大力提倡民间积储;设置专门收容机构养病坊
宋朝
分主户与客户
王安石变法实行保甲法
设置专门收容机构福田院。宗族内部救助活动开始兴起
元朝
以职业定户籍,“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不得变动
设置专门收容机构众济院。宗族内部救助活动
明清
明朝继承元制,以职业定户籍。清朝沿袭明制,户籍管理相对松弛
明朝实行里甲制,王阳明实行十家牌法。清朝实行保甲制
设置专门收容机构养济院;宗族内部救助活动兴盛;慈善组织开始兴起
[对点训练]
2.(2023·吉林二模)东晋初,实行黄白籍制度,即南迁的士族为白籍,别与土著。南朝时取消白籍,称作“土断”。宋朝户籍有“主户”“客户”之分,而“客户”的比重也逐年下降。两者都( )
A.有利于民族之间交融 B.增加政府赋税收入
C.有利于国家走向统一 D.促进当时经济发展
解析:B [结合所学知识,东晋的黄白籍以及宋代的主客户制度,都是有一部分特权集团,政府政策改变的出发点是扩大国家纳税群体,进而增加政府赋税收入,B项正确;主客户改变不强调民族关系,排除A项;东晋时期国家分裂,不符合两个时期的史实,排除C项;促进当时经济发展政策主体是增加收入,排除D项。故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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