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本课地位与课标要求
本课内容与知识逻辑
本课围绕婚姻关系,阐述了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和要求,介绍了离婚自由的含义和限制,讲述了离婚的程序,引导学生了解民法典对婚姻的保护,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珍惜婚姻关系;阐述了夫妻之间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含义和具体内容,引导学生全面了解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含义和重要性
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讲述结婚和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重点阐述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条件和程序、两种离婚方式等内容;第二框“夫妻地位平等”,主要阐述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财产关系平等的原则,阐明夫妻平等的内涵,明确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介绍夫妻财产制度的具体内容。两框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分析婚姻,第一框主要讲形式上的结婚和离婚制度,第二框主要讲婚姻中夫妻关系的具体内容
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预读教材]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注解1]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严肃对待婚姻
(1)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结婚的法定程序——登记
(1)必要性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注解2]
(2)结婚登记程序的环节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助解教材]
[注解1] 名师微点——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民法典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注解2] 名师微点——婚礼仪式习俗
结婚仪式习俗,法律不予禁止,但不能用它代替结婚登记当作婚姻关系确立的依据。
[预读教材]
1.反对轻率离婚
(1)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的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注解1]
3.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注解2]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助解教材]
[注解1] 知识拓展——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解2] 名师微点——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
议题一 合法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议题探究]
[材料] 男孩丙今年19岁,与女孩丁准备结婚,丁的妈妈不同意,要求丙出彩礼30万元,房产证上加上丁的名字,婚房贷款由丙的父母还,丙及其父母都答应了。可是后来丁的妈妈仍坚决不同意,理由是算命先生说,女儿要嫁给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能幸福。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