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课末小结(Word教参)- 【新课程学案】新教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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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一、构建知识体系/形成系统思维     [“数”说要点] 树立1个意识:重合同守信用 掌握1个意义:合同自由原则的意义 理解2类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 把握订立合同的2个步骤:要约和承诺 了解合同的2种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了解合同无效的2类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 认识违约责任的5种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二、发展学科素养/分析解决问题  (一)科学精神 明确合同价值,依法订立合同 [热点聚焦] 材料 6月16日甲农场向多家果品加工企业寄送了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乙罐头厂于6月19日收到甲农场的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后,立即回复电子邮件同意按照价目表所列杨梅价格8 000元/吨,购买杨梅3.5吨,并在一周内运至乙罐头厂原料仓库。甲农场当日收到电子邮件,此后的第三日装车发货,于6月24日将杨梅运至乙罐头厂原料仓库。6月24日,杨梅已经降价至5 000元/吨,乙罐头厂遂要求甲农场按5 000元/吨销售,甲农场拒绝变更价格,乙罐头厂也拒不收货,造成3.5吨杨梅全部腐烂变质。甲农场遂起诉乙罐头厂,要求赔偿杨梅腐烂变质的全部经济损失。  [问题设计] 1.材料中甲农场与乙罐头厂在订立合同的过程,最初的要约方是谁,为什么?材料中的合同属于哪一种类? 提示:①最初的要约方是乙罐头厂。甲农场寄送的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②材料中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从合同形式的角度分析双方产生争议的原因,并评论材料中乙罐头厂变更价格的要求是否合理。 提示:①合同有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也可以产生合同。乙罐头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达购买杨梅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书面的要约,甲农场未及时回复电子邮件,而以直接发货的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作出承诺,缺少“白纸黑字”是造成争议的原因。②乙罐头厂变更价格的要求是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实质性变更,是一个新要约,未经对方承诺,不能生效。 [认知升华] 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作用 特征 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都必须由两方或多方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作用 ①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社会生活中难免发生矛盾和纠纷,有些纠纷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合同意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②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的依据:只要正确地签订合同,即使纠纷已经产生,依据合同办事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之道 2.合同的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订立合同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它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数量和质量。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的数量要确切,质量需详细具体,如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都要明确。 (4)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由哪一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有关当事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给予的救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哪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 3.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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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课末小结(Word教参)- 【新课程学案】新教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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