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主观题专练50题
一、材料分析题
1.【唐朝行政体制与日本大化改新】
材料一 唐承隋之后,在塞外地区实行羁縻政策,如唐太宗曾任命当地部落首长为都督、州、县之长官,实行直接统治,但地方社会有着自立的势力。在平定隋末动乱之后,唐朝逐步排除内部地方社会与中央相抗因素。在中央把三省作为中央政治的核心机构,其渊源当是汉魏时期的近侍之官。贞观年间,三省长官犹如宰相,位高权重。三省间互持均衡,并与皇帝相持,所谓门下省的封驳之权堪称典型。在这里,三省的地位显示出了不同于皇帝家产官僚的一面,它在君臣共治的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这种官衙一员,贵族个体可以说拥有一种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性质。
——摘编自【日】谷川道雄《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汉唐之间的历史变迁》
材料二 孝德天皇即位后,于646年颁布《改新之诏》,按照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模式,废除奴隶社会体制的“部民制”,将部民转化为国家公民。公民每六年收授一次班田,凡领“分田”者交土地税(租);每年到京城服徭役10天,交纳手工业品(调)。中央设八省一台(监督官吏的"弹正台")、设二官(神祇官和太政官管辖并监督八省)。在各地则设国(司)、郡(司)、里(长)三级行政单位。各级地方官的任免均属中央。
——摘编自刘明翰、陈月清《论大化改新和明治维新对日本及东亚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行政体制的特点,并指出汉唐中枢决策机构的发展。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大化改新在政治制度方面与贞观之治的共同之处。
2.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关乎国家统,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周代的人们是生活在一个一个小的自治社会当中的,也就是小共同体当中。在这些小共同体中,各地诸侯大夫的权力是世袭的,不是上面的天子或者国君赐予的,因此也不能被他们剥夺。统治者的经济来源是自己领地的收入,而不是上一级给的工资。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的区别,或者说周秦之变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组织形式变了,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了。
——摘编自张宏杰《简读中国史》
材料二 (元)赵天麟奏议:“今立行省于外,维持错综,众建其官,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可谓于审力(政治稳定)之形矣”。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文宗至顺元年,户部钱粮户数一千三百四十万六百九十九,视前又增二十万有奇,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焉。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而高丽守东簿,执臣礼惟谨,亦所未见。
——摘引自《历代名臣奏议》及《元史地理志一》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周秦之变”的主要含义。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角度,简要说明秦朝“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的原因。
(2)阅读材料二,指出赵天麟奏议中认为行省制形成“审力之形”的核心观点,并概括元代行省制度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3.【政治制度与社会发展】
材料一 在14世纪(尤其是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议会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形成了,从此成为王国政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爱德华三世两次颁布法律规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一届议会。1376年,由于国王已经两年没有召开议会,同时政府的无能和腐败引起广泛不满,下院请愿要求每年召开一届议会以纠正王国存在的弊病。“百年战争”的爆发使南方重新成为王国的政治中心,此后一段时间,议会一直在威斯敏斯特召开。从14世纪中期开始,议会一般在星期一开幕。开幕式一般由大法官致辞。开幕式之后,上下两院便分开举行会议,讨论各自的议题。一般来说,在所有请愿都得到答复之后,国王才能解散议会。国王一般都会在临议会。
——摘编自刘鹏《十四、十五世纪英国议会的发展》
材料二 1689年5月24日通过的《宽容法案》是革命解决在宗教领域的重大成就。该法案授予除天主教和一位论派外所有非国教教派信仰自由,妥善解决了此前长期困扰英国的基于宗教因素的社会对抗。经过1688—1689年革命解决,辉格党成为新体制最大的支持者,辉格和托利两党开始以“真正的、重要的而又不是基本的分歧来划分界限”,两党互相间反体制性或互相毁灭的意愿得以根除,才终实现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间的彻底协调。
——摘编自丁浩原《近代英国政党政府的形成:1689—1762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说明14世纪英国议会制度化的原因,并概述其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1688—1689年革命解决”对英国政治的影响。
4.现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
材料一 1871年4月16日,俾斯麦亲自领导制定的帝国宪法,在德意志帝国议会上原样通过。新帝国形式上作为一个联邦组织起来,各邦表面上并未失去各自的原有地位,但统治权属于普鲁士控制的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