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28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课程标准
1.解析国家的结构形式,理解维护国家统一、捍卫国家主权的意义。
2.引用实例,比较不同国家的特点及其发展状况,阐明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体系建构
知识梳理
1.含义
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 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 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2.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
(1)重要体现: 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国家主权通常以 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表现为国家之间的相互 。
(2)重要性: 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 或灭亡。
法理
国家主权
至高无上
独立自主
法律
承认
国家主权
解体
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国家具有主权属性,但阶级性才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3.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在当代国际社会,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 、管辖权、 、自卫权等基本权利。
独立权
平等权
1.中央政府
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 。至于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各国的情况不尽一致。
2.行政区划
(1)目的: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 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
(2)考虑因素: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
(3)我国的行政区域: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 行政地方、 和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
。
中央与地方
中央政府
管理
一般
民族自治地方
特别行政区
自治权
3.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
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 加以规定。
(1)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 范围内的权力。
(2)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 、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
(3)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 、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4.职权划分要求
(1)在我国,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 和 。
(2)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 的原则划分职权。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 ;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 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国家宪法
法定
整体发展
经济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
全国代表大会
中央委员会
民主集中制
中央
特殊
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按 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 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 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 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单一制
地域
最高
中央政权
宪法
1.联邦制
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 实体。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 规定,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 所固有的。
2.邦联
(1)含义:是主权国家为某种 而组成的国家联盟。
(2)邦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邦联虽然也有类似国名的称呼,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具有完整的 主体资格。
复合制
政治
联邦宪法
政治实体
共同利益
国际法
3.国家结构形式
(1)制约因素: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 、 、 、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 ,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
阶级
民族
历史
基本条件
重难深化
区分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 关键词
独立权 “自己意志”“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自主决定”等
平等权 “不分大小国享有投票权”“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法律地位平等”等
自卫权 “国防建设”“建筑要塞”“还击入侵”“捍卫主权”等
管辖权 “管理本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