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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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过程
1、西周:分封制下贡赋制度,诸侯的义务: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2、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改革:
背景: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渐瓦解;诸侯国财政收入减少
齐国: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前594年“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实质: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制
影响: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3、秦汉时期:
赋役种类:田赋、人头税和徭役
田赋:秦朝税率极高,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
汉初休养生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人头税:秦朝的人头税极重。汉朝人头税分为口赋(7—14岁)和算赋(17—56岁)
财产税:汉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
徭役:秦朝的徭役分为更卒、正卒和戍卒
4、北魏、隋、唐初的租调制
基础:均田制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发展:北魏开始;隋朝沿用;唐朝发展为租庸调制
影响: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发展。促进了隋唐的强盛。租庸调制,标志着从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转变,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5、唐朝的两税法
原因: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原则: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按照田亩多少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两税法的评价
积极:
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6、北宋初期
袭唐代两税法,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徭役繁重
王安石变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
7、元朝:
北方: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
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与银两
8、明朝的一条鞭法
过程:明初,夏税秋粮,两次征收,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张居正改革: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关于一条鞭法
背景:商品经济发展;白银流通量增加;土地兼并及统治危机
内容: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为一条,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政府统一征收征收白银
意义:简化手续,政府统一征收,限制豪强地主等层层盘剥,减轻农民负担;
按田亩多少征收,使无地、少地的贫民和工商业者减轻了负担,缓和了矛盾,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赋役征银,促进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9、清朝赋税制度
内容:
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
评价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
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
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
征税内容: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征税时间: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人身依附: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
赋税项目: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1.两税法实质上就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据此可知,唐代两税法的实施折射出( )
A.政府严格控制户籍 B.人民生活的富庶
C.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D.社会矛盾的缓和
2.1712年,清政府以1711年的人丁作为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1723年,实行摊丁入亩。这些赋税制度改革对户籍制度的影响是( )
A.强化了户籍作为征收赋税的参考标准 B.削弱了户籍在赋税管理中的作用
C.实行“主户”“客户”分籍管理办法 D.开创了户籍分类登记的管理制度
3.下表是西汉时期一个典型的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