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中小学法律知识宣传讲座课件
法/制/进/校/园 平/安/你/我/他
汇报人:XXX
时间: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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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法律是什么?
01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02
案例分析及启示
03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04
法律是什么?
01
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
原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
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
规
矩
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什么呢?
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
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
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
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
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
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02
道路交通安全法
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民法
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
婚姻法
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
宪法
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
刑法
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
旷课、夜不归宿;
沉迷于网络游戏;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宜进入的场所等
刚刚给同学们普及了一下法律的相关知识,下面请同学们思考一下右边列举的这些不良行为在你身上发生过吗?
同学们,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
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
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以上这些不良行为实在不容小觑,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严重不良行为发展延伸而来的。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触目惊心
同学们,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
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
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不良行为
违法
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从改变不良行为做起!
案例分析及启示
03
下面讲几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优等生入户抢劫
案例一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案例二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
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