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六 财产清查(课件)- 《基础会计实务》同步教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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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项目六财产清查
知识目标
1.了解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
■
2.明确各种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
3.掌握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能力目标
1.能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能对财产清查进行会计处理。
重点难点
■
重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财产清查的方法及
会计处理;
难点: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的编制。
任务一财产清查认知
财产清查的概念及作用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所谓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
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
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
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二)财产清查的作用
1.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可靠。
■2.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促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
■4确保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照清查对象和范围分类
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
物资、货币资金和各项债权债务进行盘点和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
(2)财产物资,包括在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
商品、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属于本单位但
在途中的各种在途商品、在途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
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应交
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等。
一般在以下情况下,才需进行全面清查:
(1)年终决算前;
(2)单位撤消、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
(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
(4)开展清产核资;
(5)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
其清香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现金、库存商
品、材料物资、包装物等。一般包括:
●
(1)对于现金,应由出纳人员在每天营业终了时进行
清点。
(2)对于银行存款,每月至少要同银行核对一次。
(3)对于各种贵重物资,如黄金、钻石等,要经常进
行清查盘点。
(4)对于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要核对一至两次。
(5)对于流动性大的物资,如原材料、产成品、在产
品等存货,除了年终全面清查外,年内还要进行轮流盘
点和重点抽查。
(二)按照清查时间分类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不同,分为定期清查
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规定或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
财产物资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通常是在年
末、季末、月末结账前进行,
这种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
查。一般年末进行全面清查,季末、月末进行
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清查。不定期
清查,可以是局部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一般在
以下情况下可以进行不定期清查:
(1)更换出纳员时对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物资所进行
的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时,对受灾损失的有关实物财产所
进行的清查;
(4)有关单位对企业进行会计检查或进行临时性的清
产核资工作时应进行不定期清查。
三、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一)组织准备
(二)业务准备
1.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在财产清查之前,将有关
账目登记齐全,结出余额。
2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保管人员,应在财产清查之前,
登记好所经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结出余额。
3准备好必要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和校正,保证计
量的准确性。
4.银行存款、银行借款、结算款项以及债权债务的清
查,需要取得对账单、有关的函证资料等。
5.印制好各种清查登记的表册,如库存现金盘点报告
表、盘存单、实存账存对比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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