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0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1、知道东罗马帝国建立的基本概况,知道《查士丁尼民法典》颁布的时间、目的、内容、影响。
2、知道拜占庭帝国灭亡的标志及原因。
3、通过学习认识到开放宽容使文明繁荣,保守狭隘使文明衰落。
学习目标
1、拜占庭帝国的形成
罗马
君士坦丁堡
一、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
罗马帝国
395年
395年
西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进入中世纪
又叫拜占庭帝国,继续存续下来,并且进入一个“黄金时代”
公元330年5月11日,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在拜占廷建立新都,命名为新罗马,但该城普遍被以建立者之名称作君士坦丁堡。在公元4世纪中期到公元13世纪初期时,君士坦丁堡是全欧洲规模最大且最为繁华的城市。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进入中世纪。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国历史》九年级 上册
核心素养新课标
因此,拜占庭帝国的经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
探究: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为什么还能延续下去?
“黄金时代”的东罗马帝国的疆域
原因:
①地理位置优越,版图涵盖了希腊以及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成为地跨三州的大帝国。
②经济活跃,农业比较发达,有许多大都市和贸易港口。
查士丁尼一世(483年-565年)
公元527年,查士丁尼继承了叔父权位,成为东罗马皇帝 。他雄心勃勃,力图重振昔日罗马帝国的雄风,对内加强贵族统治,对外积极扩张,查士丁尼统治时期拜占庭帝国国力空前强盛,本人被称为查士丁尼大帝。他统治期间,不仅阻挡了野蛮民族在边疆的骚扰,甚至几乎恢复了昔日罗马帝国的光辉。
2、拜占庭帝国的鼎盛
2)查士丁尼的统治措施
①加强中央集权,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
②武力征伐,把重建罗马帝国作为奋斗目标;
③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完善法律,组建法典编纂委员会,编成《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等4部法律;
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
——《查士丁尼法典》序言
查士丁尼为实现其恢复罗马帝国的梦想,开始对外征伐。为消除西征的后顾之忧,532年,他不惜重金与东方的劲敌波斯萨珊王朝缔结和约。次年,查士丁尼派遣大将贝利萨留率大军远征北非,534年灭汪达尔王国,恢复了帝国在北非的行政统治。535年冬,贝利萨留继续率大军从北非渡海在西西里和意大利登陆,进攻东哥特王国。查士丁尼用了约20年的时间,最后于554年才消灭了意大利半岛上的东哥特王国。在征服意大利的同时,查士丁尼又乘西哥特王国内乱之机,派兵占领了西班牙东南部。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国历史》九年级 上册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查士丁尼法典》
《新法典》
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汇编
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
的论文和著作
指导学习法律
文献
查士丁尼执政时期的法令
《罗马民法大全》
构成
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是欧洲民法的基础
仍然承认奴隶制
首先,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奴隶看作“会说话的工具。
①局限性
②积极性
法典明确地规定了公法和私法的概念,为私有制的商品社会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继续继承奴隶制,但是,规定教、俗各界释放奴隶,改善奴隶的地位,承认奴隶具有人的地位。
——陈志强《拜占庭帝国史》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罗马民法大全》
对《罗马民法大全》的评价
其次,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奠定了欧洲民法的基础。
十五、十六世纪,西欧各国,除英国外,普遍出现了“采用罗马法”的热潮。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拿破仑法典》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去统一全国民法的第一次成功。
——《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
《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一切债务,一应给付的物清偿,或经债权人同意以他物代为清偿债务由债务人清偿或由第三人(担保人)代为清偿……”
“如果未成年人或成年人的财产价值在500索里迪(古罗马的一种金币)以内,城邦保卫人会同同一城市的极神圣的主教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根据上述法令的规范,必须提出法定的担保,接受担保的人须承担风险”
——罗马法之《法学阶梯》
材料一:法国是接受罗马法最早的国家之一。1804年《法国民法典》接受了罗马法学关于人和物划分的体系,沿袭了罗马法学。这部法典经过修改,至今认为法兰西共和国民法典。而且成为其他许多欧洲国家制定法典的基础。
材料二:德国历届皇帝都宣布罗马法的效力遍及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