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1.4产品销售业务的核算(一)
会计基础分阶实训
销售产品,收回货款
01
02
支付广告费
03
销售产品,货款尚未收回
04
销售原材料,货款收回
目录
05
将收到的现金存入银行
06
收到前欠货款,存入银行
PART 01
1.收入的概念
2.收入的分类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实现的收入。一般是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如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一般是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如企业销售材料取得的收入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实训2-29 销售产品,收回货款
5月15日,向济南锐捷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100个,金额170,000元,增值税税额22,100元;手机R2数量为350个,金额700,000元,增值税额91,000元。收到的转账支票已经存入银行。
实训2-29 销售产品,收回货款
5月15日,向济南锐捷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100个,金额170,000元,增值税税额22,100元;手机R2数量为350个,金额700,000元,增值税额91,000元。收到的转账支票已经存入银行。
实训2-29 销售产品,收回货款
5月15日,向济南锐捷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100个,金额170,000元,增值税税额22,100元;手机R2数量为350个,金额700,000元,增值税额91,000元。收到的转账支票已经存入银行。
实训2-29 销售产品,收回货款
5月15日,向济南锐捷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100个,金额170,000元,增值税税额22,100元;手机R2数量为350个,金额700,000元,增值税额91,000元。收到的转账支票已经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983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R1 170000
——手机R2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100
PART 02
实训2-30 支付广告费
5月16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支付给济南科为广告有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广告费2,000元,增值税税额120元。
实训2-30 支付广告费
5月16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支付给济南科为广告有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广告费2,000元,增值税税额120元。
实训2-30 支付广告费
5月16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支付给济南科为广告有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广告费2,000元,增值税税额120元。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
贷:银行存款 2120
PART 03
实训2-31 销售产品,货款尚未收回
5月17日,向济南华辰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700个,金额1,190,000元,增值税税额154,700元;手机R2数量为500个,金额1,000,000元,增值税额130,000元。
实训2-31 销售产品,货款尚未收回
5月17日,向济南华辰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700个,金额1,190,000元,增值税税额154,700元;手机R2数量为500个,金额1,000,000元,增值税额130,000元。
实训2-31 销售产品,货款尚未收回
5月17日,向济南华辰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手机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手机R1数量为700个,金额1,190,000元,增值税税额154,700元;手机R2数量为500个,金额1,000,000元,增值税额130,000元。
借:应收账款——华辰公司 2474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R1 1190000
——手机R2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