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章结汇单证制作
“、
UCP600中有关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
(一)对单据审核标准的规定
1.银行审核单据的原则
2.银行审单期限
3.单据内容(数据)
4.单据中的货物描述
5.未规定出单人或内容的单据
一、UCP600中有关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
(一)对单据审核标准的规定
6.非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7.非单据化条款
●
8.单据中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地址
●
9.单据中的托运人
10.运输单据的出单人
UCP600中有关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二)正本单据及副本
单据的规定
1.信用证规定的每一种单据须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2.银行应将任何带有看似出单人的原始签名、标记、印戳或标签的单据
视为正本单据,除非单据本身表明其非正本。
3.除非单据本身另有说明,在以下情况下,银行也将其视为正本单据:
(1)单据看似由出单人手写、打字、穿孔或盖章;或者
(2)单据看似使用出单人的原始信纸出具:或者
(3)单据声明其为正本单据,除非该声明看似不适用于提交的单据。
UCP600中有关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二)正本单据及副本
单据的规定
4.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的副本,提交正本或
副本均可。
·5.如果信用证使用诸如“一式两份”“两份”
“两套”等用语要求提交多份单据,则提交至少
一份正本,其余使用副本即可满足要求,除非单
据本身另有说明。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关于单据审核标准的相关规
定
以下简要介绍ISBP681关于单据审核的一般原则规定。
(一)关于在单据中使用缩略语
(二)关于证明、声明的规定
(三)关于单据的修正和变更的规定
(四)关于单据上的日期
(五)UCP600未定义的用语
二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关于单据审核标准的相关规
定
(六)单据使用的语言
(七)拼写错误或打印错误
(八)正本和副本
(九)关于唛头
(十)关于签字的规定
。(十一)关于单据名称的规定
第五节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是某些国家的海关(如:非洲、美洲、大洋洲)制定
的一种固定格式的发票,由出口商填制以供进口商作为进口货
物报关使用。
·海关发票主要作用是作为进口国海关估价定税,核定货物原产
地,按照差别税率政策,征收不同税率的关税。以及进口国海
关作为统计依据,审核是否低价倾销。
第五节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的主要内容:
●(1)证明商品的价值;
●(2)证明商品的产地,所以海关发票又称为
“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第五节海关发票一常见海关发票种类
一、常见海关发票种类
1.加拿大海关发票(Canada Customs Invoice)。
2.美国海关发票(Special Customs Invoice)。美国现有5520、5523
海关发票格式,但近些年少见使用,如信用证未要求提供,可不必出具。
3.新西兰海关发票(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s to New Zealand
Form 59A).
第五节海关发票一
常见海关发票种类
4.西非海关发票(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f Origin and
Invoice of Goods for Exportation to West Africa,Form C)。适用于塞
内冈比亚(Senegambia)、塞拉利昂(Sierra Leone)、利比里亚
(Liberia)等国家。
5.牙买加海关发票(Invoice and Declaration of Value Required for
Shipment to Jamaica,Form C23)。适用于牙买加(Jamaica)、洪
都拉斯(Honduras)、多米尼加共和国(Dominica)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