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章结汇单证制作
“、
UCP600中有关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
(一)对单据审核标准的规定
1.银行审核单据的原则
2.银行审单期限
3.单据内容(数据)
4.单据中的货物描述
5.未规定出单人或内容的单据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运输方式,海运中的运输单
据有海运提单和不可转让海运单两种。
一、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
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
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
2.提单是货权凭证(Documents of Title)
。3.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所订运输合同的证
4.提单是托运人凭以向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的主要单据之一,并且在运
输业务的联系、费用的结算和对外索赔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
(二)海运提单的内容
1.提单正面的内容
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
写。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1)提单的名称、承运人的名称和营业所;
(2)托运人(Shipper);
(3)收货人(Consignee);
(4)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内容
(5)
船名、航次及船籍(Name of Vessel,,Voyage and Nationality);
(6)收货地或装货港(Place of Receipt or Port of Loading);
(7)目的地或目的港(Destination or Port of Discharge);
(8)
唛头及件号(Shipping Marks&Numbers);
(9)货名及件数(Description of Goods&Number of Packages);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内容
(10)重量和体积(Neight&Measurement);
(11)运费和其他费用及付款地点和方式(Freight and
Charges,Freight Payable at):
●
(12)提单号、正本提单份数和签单地点、日期(B/LNo,
Number of Original B/L,Place and Date of Issue):
(13)承运人或船长,或由他们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Master)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内容
提单正面除必须记载上述内容外,还有属于承运人声明性质的几段事先印妥的契约条文,
大致内容是:
(1)装船(或收货)条款:表明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已经装上船或已经收妥待运。
(2)内容不知悉条款:表明承运人对提单所列重量、数量、品质、内容、价值等不知
悉,承运人对此不尽核对之责。
●(3)承认接受条款:表明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接受本提单和背面所记载的一
切免责条款。
(4)签署条款:为了证明以上各项内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特签发本提单正本一式几
份,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余各份均告失效。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内容
2.提单背面内容
(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对货方(Merchant)做解释,托
运人(Shipper)、受货人(Receiver)、收货人(Consignee),提单
持有人(Holder)及货物所有人(Owner of goods)等均属货方。而承
运人一般指与托运人订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
(2)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说明提单所适用的法律依据,
即如果发生纠纷,应按哪一国家的法律和法庭载决。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一
海运提单背面内容
(3)承运人责任条款(Carrier's Responsibility Clause):承运人从收
受货物到交货的全部过程对货物负责。如是己装船提单,则是从货物上
船到货物下船的整个过程对货物负责。
(4)免责条款(Exception clause):承运人对由于战争、罢工、政府
机关的行为和命令、货方行为或疏忽、货物本身的特性或缺陷、包装不
良、疾病等承运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坏和灭失不负责任。
第三节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背面内容
(5)包装与唛头(Packing and Mark):货物应有合适的包装、外表要有唛头,并且
要用不小于5厘米长的字体注明目的港。否则,货物由此而造成的损坏和灭失,承运人
不承担责任。
(6)运费条款(Freight Clause):预付运费应在启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