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项目十一 对账业务分析、凭证填制及账簿登记
任务三 账实核对与财产清查
什么是 账实核对 ?
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进行核对。其主要内容有: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每天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目相核对;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期末余额与其实有数量相核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银行借款等结算款项,同有关单位定期核对。
1、现金日记账账面金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平时,现金日记账要日清月结。每天均应结出余额,该余额应该同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一致。到了月末或者年末以及专门进行财产清查时,也要对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结存数进行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一般是根据现金日记账的当天余额来清点的,必要时还可采用突出盘点的方法。为明确责任,盘点时,出纳员必须在场,重点清查现金是否短缺,或以白条抵充现金等非法挪用舞弊现象或库存现金有无超过限额等。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与出纳员共同签名盖章。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位余额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清点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因为它无法进行实地盘点。核对之前,应详细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力求正确与完整,然后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对于双方一致的记录,一般划对号以作标记,无标记的则应查明原因。一般来讲,造成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现有余额不符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本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因为企业的开户银行不止一家,有时可能将收付款串项记录,或者由于会计人员或银行经办人员失误,可能造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另一种则是出现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账项。
存在未达账项时,为了证明双方账目是否正确,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来进行核对,调节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是在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账面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的款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款项。
3、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与应收、应付款项实存数的核对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是采取同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首先,检查本单位各项应收、应付款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查明本单位记录正确无误后,再编制对账单,可通过信函寄交对方。对账单可以编制一式两联,一份由对方单位留存,另一份作为回单。对方前段时间如果核对后相符,应在回单上盖章并退回本单位,如果数字不符,应在回单上注明不符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未达账项,双方均应采用调节账面余额的方法,核对往来款项是否相符。如果发现记账错误,应立即查明,并按规定予以更正。
什么是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账面核对以及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查询、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情况,加强物资管理,监督财产是否完整,并为正确核算损益提供正确的资料。
(一)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
1、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
2、账务处理中出现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
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损耗;
4、未达账项;
5、由于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以及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失职;
6、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财产物资毁损。
(二)适当运用财产清查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二)适当运用财产清查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窃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财产清查的分类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被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财产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