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4章长期融资
■4.1融资概述
■4.2长期负债融资
■4.3股权融资
■4.4混合性融资
4.3股权融资
权益资金又叫自有资金、股权资金,是指投
资人投人企业的资本金及经营中形成的积累。
它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得以创立、
存在和发展的资本。权益资金的筹集主要采
取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留存收益等形
式。
4.3.1吸收直接投资
1.吸收直接投资主体和种类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合同等形式吸收国
家、其他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直接投入的资金,形成企业权
益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不以股票为媒介,适
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金的一种基
本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的主体是进行投入资本融资的企业,现代企业
主要有三种企业制度,即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在我国
公司制企业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
公司)。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主体只能是资本不分为等额股
份、不发行股票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营企业、合
伙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
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主要有以下
四种:
(1)吸收国家投资,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是国家
资本金。
(2)吸收企业、事业等法人单位的投资,是法人资
本金。
,(3)吸收城乡居民和企业内部职工的投资,是个人
资本金。
(4)吸收外国投资者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投
资,是外商资本金。
2.吸收直接投资的投资者出资形式
企业在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资金时,
投资者可以采用现金和非现金资产形式出资
(1)以现金出资。
国
(2)以实物出资。
(3)工业产权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
3.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企业吸收其他单位的投入资金,一般要遵循
如下的程序。
(1)确定融资数量。
(2)物色投资单位。
(3)协商投资事项投资。
(4)签署投资协议。
(5)取得所筹集的资金。
4.筹集非现金投资的估价
企业筹集的非现金投资,主要指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应按照评估确定的金额或合同协议
约定的金额计价。
(1)流动资产的估价。企业筹集的流动资产投资,
包括材料、燃料、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
应收账款和有价证券等。
(2)固定资产的估价。筹集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
(3)无形资产的估价。企业吸收的无形资产投资,
主要有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商誉、土地使
用权、特许经营权、租赁权、版权等。
5.吸收直接投资的评价
(1)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主要是:
①能够增强企业信誉
②能够早日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③财务风险较低。
(2)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主要有:
■①资本成本较高。当企业经营较好,盈利较
多时,税后利润分配缺乏必要的规范,投资
者往往要求将大部分盈余作为红利分配。
②产权清晰程度差。吸收投入资本由于没有
证券为媒体,产权关系有时不够明晰,也不
便于产权的交易。
4.3.2普通股融资
1.普通股及其股东权利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权益资本而发行
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
份的凭证。股票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可分为
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普通股是最基本
的股票
普通股的一般权利和特权共分为四类:股利
权、投票权、清算权和优先认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