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3.2 参与民主生活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回答:
1.他们有很强的公民意识,懂得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民主生活,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自身的权益。
2.向人大代表反应、我向总理说句话、向有关部门反映、向新闻媒体反映、利用网络在政府网站上反映等。
一、行使民主权利
一、行使民主权利
①必要性:公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②内涵:公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以不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现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要求:公民参与民主生活,需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1.如何认识“公民参与民主生活”?
民主选举
46%
党员占比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2.公民参与民主生活的形式(途径)?
随着人民民主实践的不断探索,公民参与民主生活的形式会愈加丰富,民主参与的直接性和有效性也将不断增强。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2)从候选人角度
(1)从选民角度划分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选举方式的类型
“一个岗位一个候选人”
“一个岗位多个候选人”
县级及其以下
代表或当家人
县级以上
代表或当家人
新知讲解
民主选举
比较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优点
局限性
适用范围
①更直接反映民意,实现选民意志;②更好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③加强了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不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操作性复杂,成本太高,效率低)
①县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
②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
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操作性简单,成本低,效率高。)
使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阻隔,影响选民意愿的表达。
①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
②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
谁能给我带来好处,票就投给谁。
谁跟我关系好,票就投给谁。
谁有能力,票就投给谁。
谁弱势,票就投给谁。
社会生活中需要参加投票选举,在“投谁一票”的问题上你是怎么想的?
在“投谁一票”的问题,以上论述,谁对谁错?为什么?
公开、公平、公正
积极、主动、理性参与选举。
原则:
公民参与态度:
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民主选举
谁当选都和我没关系,不去投票。
消极、被动
不公正、不理性
不公正、不理性
不公正、不理性
一、行使民主权利
(1)民主选举的地位、形式、原则及要求:
地位:
形式:
原则:
要求:
民主选举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民主选举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公民要积极、主动、理性地参与民主选举
①地位:
②要求:
③方式:
民主决策是保障人民利益得到充分实现的有效方式。
要求公民广泛参与,决策方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集中民智,促进决策科学化。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公式制度
社会听证制度
(2)民主决策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有力保证
一、行使民主权利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某些具有专业性的重大决策,要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专家咨询制度
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接待室、民情恳谈会等,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民主决策
1
社会听证制度
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保障公民知情权。
听证会举办方要邀请各方代表参加,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
1.在“十四五”规划编制期间,“以网为媒,问计于民”首次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习近平主席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对“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3.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文明公约》,并张贴在宣传栏上。
4.某市市民参加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听证会。
判断以下属于哪种民主决策方式?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社会听证制度)
探究与分享 P39
(1)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讨论为什么要举行定价听证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举行听证会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政府也就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定了地方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②举行定价听证会有利于保障公民充分参与政府决策,使价格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
(2)听证会制度从哪些方面保证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3)参加听证会的是来自不同方面的代表,请你模拟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