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项目十 财务成果业务分析、凭证填制及账簿登记
任务一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1)固定资产盘盈
固定资产盘盈指固定资产在盘点清查过程中发现未曾入账或超过账面数量的固定资产。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并调整账面记录。一般按重置完全价值以及估计的折旧额,记入固定资产账户和折旧账户,同时在固定资产卡片做相应的增加记录,其净值在未批准前,先记入"待处理财产"账户,经批准后,再从"待处理财产盘盈"账户结转"固定基金"账户,增加企业的固定基金。
(1)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应统一采用如下作法: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原价入账,若该项资产应计提折旧,则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作为累计折旧反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的处理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因处置固定资产而取得的净收益。不包括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的、正常销售固定资产类商品。国有企业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处置固定资产形成的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的,不填报在此行。
2.数据来源:来源于纳税人会计核算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的处理
3.有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会计核算: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
罚款收入
罚款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对方因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而按照规定支付的罚款。包括因供应单位不履行合同而向其收取的赔款,因购买单位不履行合同、协议支付货款而向其收取的赔偿金、违约金等。
罚款收入财务处理
企业取得的罚款收入,包括滞纳金和各种形式的罚款收入等,都是对违反制度规定或协议的一种经济制裁,并不是取得罚款单位本身主观努力而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取得的这些罚款收入,在弥补由于对方违反制度规定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其多余部分,应当作为企业营业外收入,按规定上交财政,不宜留给企业作为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的资金来源。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预算拨款单位,本身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如有罚款收入,应当作为"应缴预算收入",以"其他收入"科目上缴国库。
罚款收入财务处理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罚款收入财务处理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无形资产已累计摊销的金额,借记"累计摊销"账户i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接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账户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账户。
任务一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谢谢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