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妇产科护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是产科领域中常见的严重合并症,也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 间接首位
妊娠期、分娩期、产后期心脏负担加重,正常心脏具有一定代偿功能,患病的心脏随时出现代偿失调,出现心力衰竭。
妊娠合并心脏病
一、疾病概要
(一)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
1、先天性心脏病:
左向右分流型:房缺、室缺、动脉导管未闭:大多数能耐受妊娠分娩的影响
无分流型: 法洛四联征: 不宜妊娠
妊娠合并心脏病
2、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
二尖瓣狭窄: 最危险。
二尖瓣关闭不全:多能耐受妊娠。
主动脉瓣狭窄:轻者能耐受、重者发生心衰。
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一般能耐受妊娠分娩。
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其次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
围生期心脏病
病毒性心肌炎
心律失常
贫血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二)妊娠对心脏病的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产褥期
产后3日内心脏负担较重。
(I)子宫缩复使一部分血液进入体循环。
(2)孕期组织间潴留的液体也开始回到体循环。
(3) 其他:宫缩痛,休息差。
妊娠32~ 34周及以后、分娩期及产后3日内均是心脏病孕产妇发生心力衰竭的最危险时期。
妊娠合并心脏病
(三)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
取决于心脏病的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心脏代偿功能及医疗护理技术。
1、心脏病不影响受孕。
2、对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I~II级、无心衰史及并发症者,可妊娠。
3、不宜奸娠: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III~IIV级、有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发绀型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活动性风湿热、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者
妊娠合并心脏病
(四)心脏病心功能分级-NYHA
1、根据主观症状
2、根据主观感觉和客观手段进行分级
妊娠合并心脏病
(五)患者妊娠耐受能力的判断
1、可以妊娠: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I~II级、无心衰史及并发症者。
2、不宜妊娠: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III~IV级、有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发维型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活动性风湿热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者。
妊娠合并心脏病
(六)临床表现--早期心力衰竭
①轻微活动后即有胸闷、气急及心悸。
②休息时心率超过110次/分,呼吸超过20次/分。
③夜间因胸闷需坐起,需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
④肺底部持续性湿性罗音,咳嗽后不消失。
左心衰、右心衰及全心衰的临床表现?
妊娠合并心脏病
左心力衰竭
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咳痰、咯血;乏力、疲倦、心慌、头昏;肾功能损害症状(血尿素氮、肌酐升高)。
体征:肺部湿性罗音;心脏体征(心脏病体征、心脏扩大、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舒张期奔马律)。
妊娠合并心脏病
右心力衰竭
症状: 消化道症状(腹胀、食欲不振、上腹部胀痛、恶心、呕吐等); 劳力性呼吸困难。
体征:颈静脉征;肝大;水肿,心脏体征(可因右心室显著扩大而出现三尖瓣关闭不全的返流性杂音)。
妊娠合并心脏病
(七)治疗原则
1、加强婚前、孕前、产前监护
2、积极控制感染
3、预防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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