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图形的修改(课件)-高二《AutoCAD》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大出版社)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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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 4 章 图形的修改
4.1 对象选择
4.2 图形修改命令
4.1 对 象 选 择
使用AutoCAD时,仅仅使用绘图命令只能创建一些基本图形对象。要绘制较为复杂的图形,必须借助图形修改命令,才能提高绘图速度。在对图形进行修改操作之前,首先需要选择要修改的对象。
4.1.1 对象的选择方式
1.点选方式
点选方式一次只选一个对象。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直接移动拾取框光标到所要选取的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这时该对象显示成虚线,表示已选中该对象。
2.交叉窗口方式
交叉窗口方式可以选中完全或部分在指定区域中的所有对象。先右后左指定角点选择创建交叉窗口。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直接移动拾取框光标,指定对象所在矩形区域右边角点(这时区域边框为虚线,背景颜色变成透明状);再移动拾取框光标,指定对象所在矩形区域左边角点。完全或部分位于矩形区域中的对象变成虚线显示,表示已选中对象。
特别注意:先右后左拖动光标,以选择矩形窗口全部包围、部分包围或相交的对象。
3.窗口方式
窗口方式可以选中完全在指定区域中的所有对象。先左后右指定角点选择创建窗口。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直接移动拾取框光标,指定对象所在矩形区域左边角点(这时区域边框为实线,背景颜色变成透明状);再移动拾取框光标,指定对象所在矩形区域右边角点。完全位于矩形区域中的对象变成虚线显示,表示已选中对象。
特别注意:使用窗口方式选择对象时,整个对象全部需要包含在矩形选择区域中。
4.全选方式
全选方式可以选中绘图区解冻图层上的所有对象。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输入“all”,按“Enter”键后即选中绘图区解冻图层上的所有对象。
5.最后方式
最后方式可以选中最后画出的那个对象。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输入“L”,按“Enter”键后即选中最后画出的那个对象。
6.栏选方式
栏选方式通过绘制直线,选中与直线相交的对象。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输入“F”,再按提示给出直线的各端点(即栏选点),确定后即选中与这组直线相交的所有对象。
4.1.2 对象的撤销
如果对象已被选择,但是发现个别对象选择错误,就需要撤销对该对象的选择。
在出现“选择对象”命令提示下,按下“Shift”键,然后点选或窗选需要撤销的对象,即可撤销已选中的对象。
4.2 图形修改命令
执行修改命令,较常用的方式是使用工具栏、或使用菜单栏、或使用命令行等三种方式。所以,有必要了解各种修改命令在工具栏或菜单栏存在的位置。
修改命令在修改菜单中的位置如图4.1所示,在工具栏的位置如图4.2所示。
4.2.1 删除命令
删除命令用于从图形中删除选定的对象。
1.操作方法
(1)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删除”按钮 。
(2) 单击下拉菜单“修改”→“删除”命令。
(3) 在命令行输入“erase”并按“Enter”键。
(4) 选择要删除的对象并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在打开的快捷菜单中单击“删除”命令。
图4.1 “修改”菜单
图4.2 “修改”工具栏
2.操作说明
命令:erase↙ (执行命令)
选择对象: (选择要删除的对象)
选择对象: ↙ (回车,结束命令)
3.应用举例
使用删除命令,将图4.3所示图形A修改为图形B所示的结果。
4.2.2 复制命令
复制命令用于在指定位置多次重复复制选定对象。
1.操作方法
(1)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复制”按钮。
(2) 单击下拉菜单“修改”→“复制”命令。
(3) 在命令行输入“copy”并按“Enter”键。
(4) 选择要复制的对象并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在快捷菜单中单击“复制对象”命令。
(1) 指定基点:由基点向指定点复制。基点很关键,是复制图形将要插入到新位置的基准点。
如果在“指定基点或[位移(D)]<位移>”提示下,直接指定了基点的位置,则系统提示: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在此提示下若指定一点,系统就会把选取的对象复制到这一点。
(2) 退出:退出复制命令。
(3) 放弃:从后向前依次取消复制的对象。
3.应用举例
使用复制命令,将图4.4所示图形A修改为图形B所示的结果。其中,左侧圆的圆心在矩形的左上端点,打开“对象捕捉”并设置“端点”、“中点”捕捉模式。
图4.4 复制命令练习
4.2.3 镜像命令
镜像命令用于将选定对象按指定的镜像线(即对称线)进行对称复制。
对象镜像时,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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