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
1.图纸幅面与格式
1) 图纸幅面
根据GB/T 14689—2008的规定,绘制图样时,应优先采用基本幅面。基本幅面共有五种,见表1-1-1。
2) 图框格式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图框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装订边两种,如图1-1-4、图1-1-5所示,图中字母所代表的图框尺寸见表1-1-1。注意:同一产品的图样要采用同一种图框格式。
图1-1-4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1-1-5 留有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2.标题栏
1) 标题栏格式
为了方便管理和查阅,每张图样中都必须有标题栏,用来填写图样的综合信息。标准的标题栏格式、内容及尺寸按GB/T 10610.1—2008规定,如图1-1-6所示。
图1-1-6 标题栏
标题栏的位置通常位于图纸的右下角,此时绘图、看图的方向应与标题栏中的文字方向一致。在教学中通常将标题栏简化,如图1-1-7所示。
图1-1-7 教学使用的简化标题栏
2) 看图方向及附加符号
如果使用预先印制标题栏的图纸,若要改变看图方向,必须将标题栏旋转至图纸右上角,同时图中必须标注方向符号。此时,看图方向以方向符号为准,标题栏中的内容及书写方向不变。
(1) 对中符号。为了使图样复制和缩微摄影时定位方便, 对基本幅面(含部分加长幅面)的各号图纸,均应在图纸各边的中点处分别画出对中符号。
对中符号用粗实线绘制,线宽不小于0.5 mm,长度从纸边边界开始至伸入图框内约5 mm,当对中符号处在标题栏范围内时,伸入标题栏部分省略不画。对中符号的画法如图1-1-8所示。
图1-1-8 对中符号的画法
(2) 方向符号。方向符号是一个用细实线绘制的等边三角形,其大小及所在位置如图1-1-9所示。
图1-1-9 方向符号大小和位置
3.比例(GB/T 14690—1993)
1) 术语
(1) 比例:图样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2) 原值比例:比值为1的比例,即1 : 1。
(3) 放大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如2 : 1等。
(4) 缩小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如1 : 2等。
2) 比例系列
(1) 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从表1-1-2“优先选择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
(2) 必要时,也允许从表1-1-2“允许选择系列”中选取。
绘制图样时,对于选用的比例应在标题栏比例一栏中注明。
无论缩小还是放大,在图样中标注的尺寸均为机件的实际大小,与比例无关,如图1-1-10所示。
图1-1-10 图形比例与尺寸数字
4.字体(GB/T 14691—1993)
图样中常用汉字、字母、数字等来标注尺寸和说明技术要求。国标规定在图样中书写字体时必须做到:字体端正、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字体高度(用h表示)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 mm、2.5 mm、3.5 mm、5 mm、7 mm、10 mm、14 mm、20 mm等八种。如需要书写更大的字,则其字体高度应按 的比率递增。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如7号字的高度为7 mm。
1) 汉字
图样上的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直体),并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h不应小于3.5 mm,其字宽一般为 。书写长仿宋体字的要领是横平竖直,结构匀称,注意起落,填满方格。
2) 字母和数字
字母和数字按笔画宽度情况分A型和B型两种。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4;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0。但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形式的
字体。
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或直体。斜体字的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成75°角。字体示例见表1-1-3。
5.图线(GB/T 17450—1998, GB/T 4457.4—2002)
1) 线型及图线尺寸
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基本线型共有9种,其名称、线型、宽度和一般应用见表1-1-4。
2) 图线的应用
图线的应用示例如图1-1-11所示。
图1-1-11 各种图线应用示例
3) 图线的画法
(1) 图线的平行、相交具体画法见表1-1-5。
(2) 基本图线重合绘制的优先顺序。当有两种或更多种的图线重合时,通常应按照图线所表达对象的重要程度,优先选择绘制顺序:可见轮廓线→不可见轮廓线→尺寸线→各种用途的细实线→轴线和对称线(中心线)→假想线。
6.尺寸标注
国家标准GB/T 4458.4—2003、GB/T 19096—2003规定了尺寸标注的规则和方法。这是在绘图、识图时必须遵守的。
1) 标注尺寸的基本规则
(1)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