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1.4图线(GB/T 1744574—2002)
1.基本及应用
(1)基本线型 国家标准GB/T 17450—1998《技术制图 图线》规定了15种基本线型,如表1-5所示。
(2)图线的宽度 所有线型的图线的宽度d应按图样的类型和尺寸大小在下列数系中选择:
0.13 mm,0.18 mm,0.25 mm,0.35 mm,0.5 mm,0.7 mm,1 mm,1.4 mm,2 mm。
粗线、中粗线和细线的宽度比率为4:2:1。在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
(3)图线的长度 在手工绘图时,线素的长度应符合表1-5的规定。
2.机械制图图线
国家标准GB/T 4457.4—2002《机械制图 图线》对机械制图中常用的线型、宽度和一般应用作了规定,见表1-7。
各种图线应用举例,见图1-12所示。
图1-12 各种图线应用举例
表1-7 线型及其应用
序 号 图 线
名 称 图线形式及代号 图 线 宽 度 一 般 应 用
1 粗实线 B(约0.4~2mm) A1 可见轮廓线
A2 可见过渡线
2 细虚线 约b/3 B1 尺寸线及尺寸界线
B2剖面线
B3 重合剖面的轮廓线
B4 螺纹的牙底及齿轮的齿根线
B5 引出线
B6 分界线与范围线
B7 弯折线
B8 辅助线
B9 不连续的同一表面的连线
B10 成规律分布的相同要素的连线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续表1-7
3 波浪线 约b/3 C1 断裂处的边界线
C2 视图与剖视图的分界线
4 双折线 约b/3 D1 断裂处的边界线
5 虚线 约b/3 F1 不可见轮廓线
F2 不可见过渡线
续表1-7
6 细点划线 约b/3 G1 轴线
G2 对称中心线
G3 轨迹线
G4 节圆及节线
7 粗点划线 b J1 有特殊要求的线或表面的表示线
续表1-7
8 双点划线 约b/3 K1 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
K2 极限位置的轮廓线
K3 坯料的轮廓线或毛坯图中制成品的轮廓线
K4 假想投影轮廓线
K5 试验或工艺结构(成品上不存在)的轮廓线
K6 中断线
3.图线的画法
(1)同一张图样中的同类图线宽度应基本保持一致;虚线、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其参考值见表1-7。
(2)当两种或更多种的图线重合时,如粗实线与虚线或点画线相重合,画粗实线;当虚线与点画线或细实线重叠时,画虚线。
(3)各种线型相交时,都应以画相交,而不应该是点或间隙,如图1-13(a)所示。
(4)虚线在粗实线的延长线上对接时,虚线端应留出间隔;虚线圆弧与粗实线相切时,虚线圆弧端应留间隔,如图1-13(b)所示。
(5)画圆的中心线时,圆心处应是画与画相交。点画线的两端应超出轮廓线2~5 mm。点画线或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画,不是点,如图1-13(c)所示。
(6)当圆弧的直径较小(小于12 mm)时,允许用细实线代替点画线,如图1-13(d)所示。
图1-13 图线画法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