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⑴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⑵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⑶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⑴含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⑵表现: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重要体现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重要标志
⑶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能力提升】孟某为中学老师,焦某为文化馆的舞蹈演员,两人自由恋爱。婚前焦某是团里的顶梁柱,经常带团参加国内的一些大型演出。然而,婚后不久,孟某就一再干涉焦某的工作,不让焦某参加演出,理由是焦某太漂亮了,演出多了,易生麻烦。焦某多次与孟某沟通,都未能说服,只好请求当地妇联的帮忙。但孟某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阻。经多次调解无效后,焦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法院调解无效,最终判决准予焦某的离婚请求。
⑴从法律上讲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⑵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违背了民法典的什么原则?这给人们处理夫妻关系有何启示?
⑴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焦某工作的自由。
⑵①该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②这启示人们,美满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⑴ ① 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这一规则。
②因为原先规定极大地增加了婚姻的风险性,导致了大量的婚姻在结婚之初其目的就是不单纯的。为了扭转、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我国《婚姻法》于2001年进行修正。一方婚前财产不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⑵这种转化有利于降低婚姻风险,减少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矛盾也使离婚和继承时的财产分割更加清晰,减少家庭纠纷,有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1、夫妻共同财产●
⑴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⑵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⑴男女平等。
⑵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⑷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⑸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⑹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⑴内容: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⑵处理个人财产的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0万元。孙先生分得90万元,其妻分得10万元。
【案例分析】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