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价值引领] 增强法治意识,重信用、守合同。
[课标要求]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
2.受要约人一旦作出承诺,不管什么内容,都不能再改变。( )
3.订立合同就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
4.法律鼓励交易,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
5.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
6.当事人应当遵循遵守约定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7.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
8.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
1.提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意义。
2.提示:× 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和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内容一致,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后,发生法律效力。
3.提示:×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4.提示:×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5.提示:×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6.提示:×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7.提示:×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8.提示:×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选择。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什么是合同?常见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2.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订立合同有哪些意义?
3.订立合同的过程有哪几个阶段?如何理解?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如何区分?
5.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各自有什么优缺点?
1.合同的基本知识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买卖合同、赠予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设立、变更与终止: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4)意义: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合同的订立过程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①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无效合同: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名师点拨]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予、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3.立字有据更可靠
(1)口头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缺点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