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案例
分析
从人与法律的关系的角度,谈谈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给我们什么启示?
说明:法律就在身边,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启示: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材料: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了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它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的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1.民法调整的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二者主要区别要于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调整内容
◆人身关系:是基于人身利益而发生的关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①人格关系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等方面的利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关系。
②身份关系包括亲子、抚养、赡养、监护等关系。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①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支配关系。
②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例如:商品买卖关系、货币借贷关系、货物运送关系、物品保管关系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关系等。
【易混易错】 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民只是自然人。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特别提醒】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什么是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小赵初中毕业便开始打工,今年已经17岁,每月有3000元收入。不久前,小赵想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他们说小赵尚未成年,入伙也没用,这个说法对吗?
探究1 怎样评价小赵同事的观点?为什么?
探究2分析小赵的入伙行为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探究活动】
这个说法不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自己工作谋生的,是法律“眼中”的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实施相应法律行为并为此承担责任。小赵已经17岁,打工的收入足够小赵的日常生活,出资入伙后,可以和其他成年同事一样成为合伙人,享有相关权利。
民事主体:小赵和合伙同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共同所有权——大家合伙开的小店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合伙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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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法律关系
⑴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⑵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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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民事主体
包括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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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