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项目二 货币资金与短期投资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管理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存放在出纳人员处,用于零星开支的现钞(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入、支付及结存情况。
(一)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管理
(二)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
(三)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任务一 库存现金的核算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为了核算和监督小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需设置“库存现金”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现金收入数,贷方登记现金支出数,期末借方余额表示企业的库存现金数。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小企业,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库存现金的核算包括序时核算和总分类核算。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任务一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三、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企业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根据清查的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企业发现现金溢余时,首先应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经查明原因,属于多收或少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转入“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单位或个人)”科目的贷方;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的贷方。
企业发现现金短缺时,首先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经查明原因,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应转入“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科目的借方;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应转入“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科目的借方;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现金短缺”科目的借方。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清查现金的损溢,一般应在期末之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财务管理权限,经经理(厂长)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果清查现金的损溢在期末尚未批准,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先按上述原则处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如果以后批准处理的结果与已处理的结果不一致,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任务一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存款”科目的设立
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二)银行存款的结算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小企业办理结算业务的银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等结算方式。
任务二 银行存款的核算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为了核算和监督小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需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银行存款增加数,贷方登记银行存款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银行存款的核算包括序时核算和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余情况,企业还应设置“银行存款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总分类账”应由不从事出纳工作的财务人员负责登记。
(一)银行存款增加的核算
(二)银行存款减少的核算
任务二 银行存款的核算
三、银行存款的清查
企业货币资金收支的绝大部分都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的。企业在日常银行收付结算业务中,往往存在由于收、付款的结算凭证在企业和银行之间传递到达的时间不一致,导致一方已经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未达账项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记账,银行尚未收款记账。如企业收取的转账支票已交存银行,而银行尚未入账。
(2)企业已付款记账,银行尚未付款记账。如企业签发支票已报销记账,而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取款或转账。
(3)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尚未收款记账。如银行代收款项,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接到收账通知。
(4)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尚未付款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银行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项-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项
任务二 银行存款的核算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其他规定
(1)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企业一经选择,不得随意变更。
(2)凡是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小企业,如果其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作规范,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