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任务二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任务二 税金及附加
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任务二 税金及附加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交纳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本年利润
税金及附加
?
账户性质:
损益类
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出的各种税金及附加
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案例
【例11-3】某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50000元,消费税10000元,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请编制该公司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分录。
(1)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0000+10000)×7%=4200
应交教育费附加税= (50000+10000)×3%=1800
借:税金及附加 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2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800
解析
(2)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2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800
贷:银行存款 6000
(3)期末将税金及附加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6000
贷:税金及附加 6000
解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知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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