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2 依法履行义务
导入新课
运用你的经验
✧实验中学和红星家具厂签订了课桌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实验中学向红星家具厂购买100套课桌椅。实验中学享有收货的权利,红星家具厂负有交货的义务。相应地,红星家具厂享有收软的权利,实验中学负有付款的义务。
✧我享有人格尊严不受慢犯的权利,同时,我不能对他人进行侮导、译谤和证告陷害。
✧....
思 考
列举一项你所享有的权利,说说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付出怎样的努力。
如被抚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不仅从生活上无微不至的抚养、照顾我们,教给我们基本的生活技能,还从思想品德上关怀、教育我们,引导我们确立人生的目标,教我们如何做人。
列举一项你所承担的义务,说说履行这一义务对自己和他人具有什么意义。
如受教育的义务。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一、权利义务相统一
促进
需要
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怎样的?
权利的实现
义务的履行
意义
探究与分享
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以下两种观点说明你的看法。
1.权利和义务如影随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探究一:权利义务相统一
【提示】观点1是正确的,观点2是错误的。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不可分割,是相统一的。
虽然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但是,我们不能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为是完全对等的。这会导致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割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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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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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P54)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特别提醒】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笔记区
生活中很多人会说:“义务是别人的,权利是我的”或者“我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
思考:他们的说法对吗?
相统一
增强权利意识
依法行使权利
增强义务观念
自觉履行义务
2、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义务相统一
理关系
权利义务相统一
01
理关系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二
法定义务需履行
小颖妈妈的钱包遗失,内含重要证件和人民币若干。她通过媒体播发寻物启事,承诺以2000元感谢捡到钱包归还者。市民王勇捡到钱包后,联系小颖妈妈要求给付2000元后再归还。小颖妈妈则表示,当时只是一时心急,不是真实表达。一时间,网端热议……
你更支持谁,请谈谈你的看法?
《民法典》对遗失物的相关规定:
第314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317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甲: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失主可以自愿支付报酬,但拾到者不应主动索要。
乙: 归还失物,索要合理报酬无可厚非。
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定义务是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