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5 国家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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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司法机关领导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
应勇
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课时目标
1、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我国司法机关是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和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主动性,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2、能够运用有关司法机关的知识分析审判、检察活动,解答相关问题。
3.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职权,理解人民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了解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理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自主学习
1、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是什么?
2、人民法院的职权是什么?
3、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
4、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是什么?
5、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
6、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7、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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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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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性质
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等等…
(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海事法院
2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5
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2005年初,村民谢某进入某煤矿公司从事井下维修、采煤工作。煤矿公司一直没有为谢某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2013年1月, 谢某被确诊为“煤工尘肺Ⅱ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四级,但煤矿公司迟迟不履行向谢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2015年1月, 谢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煤矿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支持。煤矿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煤矿公司一次性支付谢某伤残补助金66 465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303 840元。
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探究与分享
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职权: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及行使职权的目的?
(2)目的 (作用):
①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视频:法官拒绝“打招呼”被残忍杀害
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注意!*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仍然需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而不是某个审判员个人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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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13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
第40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治在线
1.最高人民检察院
3.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等)
我国人民检察院体系
最高检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省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地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的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检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知识拓展〗
2.人民检察院的设立?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宪法第1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区、县)
人民检察院
(辖区的市、自治州)
人民检察院
(省、市、区)
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区(县)
人民代表大会
辖区的市(州)人民代表大会
省(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
产生
产生
产生
课堂笔记
人民检察院的产生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