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 西欧庄园
九年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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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2.理解庄园法庭的运行特点和作用。
3.理解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体会在西欧封建庄园下农奴的悲惨生活。
重点
学习目标
难点
第一单元 古代亚非文明
第二单元 古代欧洲文明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四单元 封建时代的亚洲国家
第五单元 走向近代
第六单元 资本主义制度的初步确立
第七单元 工业革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
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
世界古代史
世界近代史
大河流域文明
海洋文明
西欧封建社会
东欧封建社会
“中世纪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既有哥特式教堂、传奇文学、大学和学院,又有王权和教权的争斗、十字军的远征、饥荒瘟疫的侵扰……”
新课引入
庄园是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庄园里生活着领土和佃户,他们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庄园是怎样管理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是怎样呢?
新知学习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的发展演变
(1)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13世纪达到顶峰,14,15世纪瓦解。
中世纪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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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庄园的实际形状、人口数量都不尽相同,但是几乎每个庄园的格局都大体相同。佃户居住在小房子里,这些房子并排挨在起,后面都带有小院子或空地。村子周围是耕地、牧场。领主和教士的住所一般处于庄园的中心。除了土地外,庄园还有磨坊等。
——《简明世界历史读本》
(2)性质: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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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居民:
领主与佃户
【领主】
领主指拥有领地的大、小封建主(封君、封臣、教会)
领主拥有庄园的所有权、行政权、司法权(没有立法权)。
【佃户】
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佃户在政治上只效忠其领主,在经济上依附于领主,直接向领主缴租。
①【自由农民】独立的小生产者,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保有权,土地权受到法庭保护,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可以世袭占有的份地,负担的劳役相对较轻。
②【农奴】身份代代相承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婚姻捐/继承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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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分析
材料一: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每年的复活节、圣诞节,佃户还要向领主送鸡蛋、鸡一类的礼物。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交一笔“婚姻捐”。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纳数额不菲的“继承捐”。
1. 佃户中农奴的负担更重,相比之下,自由农民有什么特点?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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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材料概括,佃户的地租表现形式有哪些?分析领主与佃户之间
是一种什么关系?
史料分析
领主可以从佃农缴付的地租里获利。付租的形式可以是现金、货品(有时候是收成的一部分,或者一定数量的鸡蛋、母鸡或者其他商品),也可以是劳动。
——《欧洲中世纪史》
(1)形式:缴纳实物租、货币租、劳役地租。
(2)关系:领主与佃户之间是隶属关系。领主分给份地,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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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君封臣制度
封君
封臣
教会
拥有土地的封建主
领主
佃户
农民
农奴
人员
劳役地租
行政权
司法权(没有立法权)
实物租
领地所有权
货币租
“什一税”
权利和义务
知识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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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领地
份地
自营地
研读课文和插图,庄园里的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3.庄园土地
链接课本P39
庄园的耕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自营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 到1/2,收人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個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 “自营地” 一般每周要在自营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庄园的耕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直接经营的“自营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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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领地
份地
自营地
在敞田制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