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山东省安丘市第二中学 ——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高二历史编号43
课题
第12讲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时间
20230515
单位
安丘市第二中学
主备
李永明
李素兰
审核
赵志霞
【课程标准】
1.中外历史纲要
了解明朝封建专制的发展,梳理明朝的对外关系和经略边疆的相关举措。
2.选择性必修
1.1认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在明朝建立前后的巨大变化。(选必1第1课)
1.2了解明朝张居正改革(选必1第4课)
1.3了解中国古代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选必1第5课)
1.4了解明清王朝统治的法律与教化手段,并进行历史解释(选必1第8课)
1.5梳理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与对外关系(选必1第11课)
1.6了解明朝的赋税制度变化(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选必1第16课)
1.7了解明清的户籍制度与基层治理(选必1第17课)
2.1了解明清商业和集镇。(选必2第10课)
2.2认识明朝对海洋的探索,郑和下西洋与全球航路开辟的比较(选必2第12课)
3.1了解明末清初的西学东渐。(选必3第1、2课)
【时空框架】
【概念阐释】
司礼监官署名,明置。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始置于明太
祖洪武十七年(1384年)。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掌印太监权势最大,其
次为秉笔太监。明中后期由于皇帝长期不理朝政或者年幼继位,代为皇帝叶比红”,执掌盖
印,司礼监地位逐渐抬升,—定程度也在制约内阁权力,加强皇权专制,但明代的司礼监
始终受制于皇权。
卫所制度:明朝主要的军事制度,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云南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右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土司”又称“土官”,土司官员由各族酋长世袭任职,统领部署,按时向朝廷进贡土物,接受朝廷征调军兵。“世官、世土、世民”是其重要特点,即世袭的政治统治权,辖区土地的世袭所有权及对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的世袭统治权。
土木之变,是指发生于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朱祁镇北征瓦剌也先兵败被俘的事变。土木之变加剧了明朝的内部矛盾,大明朝至此由盛转衰。
【知识梳理】
一、明朝政治体制的变化
1、中央行政中枢的变化:
①废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制度,皇帝直接掌管六部,设置锦衣卫。绵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终结,标志封建君主专制发展到更高阶段。
(明太祖罢相的意图:宰相专权、威胁皇权)
█ 明朝废除宰相的原因和影响
(1)原因
①历史原因:历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吸取元朝灭亡的教训。
②具体原因:废行省,设三司,使丞相权势过重。
③直接原因: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
④根本原因:相权过大,威胁皇权。
(2)影响
积极:使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防止权臣专政,有利于加强皇权,巩固统治。
消极: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社会兴衰维系于皇帝个人素质;加剧君主独裁专制。另外,废除丞相后,由于没有法定辅臣,客观有利于宦官乱政。
█
②设内阁:明成祖设秘书机构-内阁,内阁承担“票拟”权,设置东厂
(明代内阁的特点: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只是顾问类型的内侍机构;没有决策权,对皇帝负责,是专制皇权强化的产物。)
█ 理解明朝设内阁的特征
史料: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亦止于票拟。其委任权力,与前代之宰相绝不相同。夫以无权之官,而欲强作有权之事,则势固必败;以有权之事,而必责于无权之官,则望更难酬。此从来阁臣之所以无完名也。 ——《明神宗实录》
内阁的特征
性质:向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
内阁没有行政权,不能正式统帅六部,首辅并非中央最高行政长官。
附属性:内阁权力来源于皇帝的支持和信任,非制度和职位,不得独立行使。
内阁票拟取决于皇帝的批红(不能真正制约皇权)
内阁的设立实质反映了君主专制的加强(是其产物)
变动性。明朝内阁组织虽有四殿二阁,但并不同时设置,须视皇帝好恶而定,大学士员额多寡不等。阁臣具有临时性,兼差。
个别性。大学士间彼此没有隶属关系,责任亦不连带,各自独立以个人才能辅助君主。
③宦官参政:出现宦官专权局面,代理批红,控制厂卫
A原因:皇帝防范阁臣权重:部分皇帝怠于政事。
直接原因:宦官比内阁更多地得到皇帝信任:根本原因:君主专制的强化①原因:
B权利:
协助甚至代理皇帝批红的权力;
提督特务机构东厂和锦衣卫,对官民的言行
进行监视、侦查,有权逮捕、施刑。
C表现:司礼监获得了协助甚至代理皇帝批红的权力:负责提督东厂,控制锦衣卫,对 官民的言行进行监视、侦查,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