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国家司法机关
课时目标
1、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我国司法机关是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和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主动性,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2、能够运用有关司法机关的知识分析审判、检察活动,解答相关问题。
3.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职权,理解人民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了解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理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自主学习
1、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是什么?
2、人民法院的职权是什么?
3、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
4、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是什么?
5、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
6、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7、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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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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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性质
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等等…
(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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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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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2005年初,村民谢某进入某煤矿公司从事井下维修、采煤工作。煤矿公司一直没有为谢某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2013年1月, 谢某被确诊为“煤工尘肺Ⅱ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四级,但煤矿公司迟迟不履行向谢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2015年1月, 谢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煤矿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支持。煤矿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煤矿公司一次性支付谢某伤残补助金66 465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303 840元。
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探究与分享
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职权: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及行使职权的目的?
(2)目的 (作用):
①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视频:法官拒绝“打招呼”被残忍杀害
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注意!*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仍然需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而不是某个审判员个人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人民检察院
思考:1.人民检察院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专门
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
人民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
中级人民检察院
铁路运输检察院
高级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省级是高检,地市级是中级,区县是基层。
(最高国家检察机关)
广州军区直属军事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
地级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
铁路运输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
设计意图:观看图片具体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构成。
一天,20岁的徐某在某校附近拦截一名初中生,要“借钱”上网。该生不给,徐某便把他暴打一顿,抢走了他仅有的80元钱。后来,徐某如法炮制,多次得手。他先后纠集19岁的孙某等三人一起拦截学生要钱,遇到不给钱的,他们就拳打脚踢。一年多时间里,他们累计抢劫学生现金和财物价值共计50 000元人民币。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等四人涉嫌抢劫罪,向区人民法院捉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徐某等人危害学校周边环境,社会影响恶劣,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其他成员被判3--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10000元。
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具有何种职权?
探究与分享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讼,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的公正
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3、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
行使检察权
作用: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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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检察机关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