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1
你是否支持法院的判决?说说你的理由
谈一谈:《民法典》为何作出上述规定?
首例离婚家务补偿案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夫妻关系
1.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
注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平等
平等行使权利
平等履行义务
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
你如何评价王刚的上述行为?
你认为二人应如何解决上述矛盾?
案例分析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小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张燕想让女儿随自己姓,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但王刚认为,自己的收入足以支持家庭的生活开支,要求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二、平等的人身关系
1.是什么:
姓名权角度: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自由角度: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体现:
3.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5
案例中胡先生的婚后工资应该归谁所有?
钱女士是否应该偿还该债务?
案例分析
胡先生为了追求钱女士,口头承诺二人结婚后将个人工资全数交给钱女士,钱女士欣然应允。婚后,胡先生依照承诺将工资上交,钱女士则是每月给丈夫几百元的“零用钱”。胡先生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向朋友丁先生借钱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几个月后,丁先生找到二人要求偿还债务,钱女士却表示,丈夫借款未经自己同意,应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因此拒绝给付。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1.夫妻财产关系
思考: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7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
(1)平等处理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8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
(2)有哪些?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案例中胡先生的婚后工资应该归谁所有?
—— 为夫妻共同财产
9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相关链接)
10
结合所学知识,判断上述财产的归属
案例分析
李先生与妻子张女士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他们对夫妻间财产的归属有不同意见,二人存在争议的财产主要有:
1.李先生婚前继承的住房一套
2.结婚后张女士父母赠送给他们的一套家具
3.李先生婚后存款20万元、张女士婚后存款15万元
4.李先生因车祸事故获得的医疗费等赔偿金
5.张女士婚后出版小说,预期能获得稿酬2万元
6.李先生购买送给张女士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李先生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李先生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个人财产
是什么: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