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前回顾:
调解的类型及效力
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
第九课内容提纲:
认识调解与仲裁
(非诉讼)
解析三大诉讼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2 解析三大诉讼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的含义
诉讼俗称“打官司”,(≠“民告官”)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诉 = 言 + 斥。
讼 = 言 + 公。
獬豸
2.诉讼的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经,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
(一)诉讼及其特点
3.诉讼的要求
(1)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2)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就是诉讼法。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
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程序法:
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民法典
刑法
行政法
劳动法
……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程序法
立法程序法
探究活动
豆豆和苗苗是双胞胎兄弟。有一次过生日的时候,妈妈把一块蛋糕准备好,因为临时有事就出去了。以往都是妈妈来给他们分蛋糕的,可是小哥俩已经饥肠辘辘,就想自己来分着吃了。但是怎么能分得刚好一人一半呢?无论由谁来分,都很难做到绝对公平。
问题:请你想个分蛋糕的方法,让小哥俩都能感到满意。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012年,“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进一步突出对公民诉讼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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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及其特点
4.诉讼的特点
问题1: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调解后不成或者反悔,还能提起诉讼吗?
①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但经司法确认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
②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一旦签字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问题2: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仲裁后还能提起诉讼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一般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在15日内提起诉讼。商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属于一裁终局,不能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1.民事诉讼(民告民)
(1)诉讼目的: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2)提起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2.行政诉讼(民告官)
(1)诉讼目的: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问题:下列哪些案例可以发起行政诉讼?
老马对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决定不服。
袁女士的公司与某国一公司签订了一份玩具加工合同,由于我国与该国终止了外交关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袁女士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改变决定。
郑先生对工商局拒发营业执照不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从主体和程序看
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
行政诉讼: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从效力看
行政诉讼优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后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从公正性看
行政复议存在自身难以完全克服的不足。所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原则上要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
案例分析
某市属于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当地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赵老汉不听劝阻,执意要进入某被管制的农村小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就把他绑在树上并进行辱骂。
问题:赵老汉可以向当地市政府发起行政诉讼吗?
注意:与居委会、村委会的纠纷不属于行政纠纷,因为居委会、村委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