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5.1
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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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理解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2.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了解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表现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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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2018年2月14日,习近平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环节一
幼有所教——育小职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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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规定: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抚养与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的义务。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相关链接】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任务1】小组商议:律师为何判定刘学州亲生父母应对其死亡承担遗弃罪?
【情境1】
议学活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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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刘学州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应履行抚养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刘学州亲生父母涉嫌拐卖儿童罪,同时涉嫌遗弃罪,应立案追责。
议学成果一
【任务1】小组商议:律师为何判定刘学州亲生父母应对其死亡承担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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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亲生父母或将涉嫌遗弃罪 律师:#刘学州之死其生父母或担刑责#
律师表示:如买卖属实,其生父母及参与买卖者涉嫌拐卖儿童罪,可立案追责。刘学州15岁,属未成年人,其生父母对其具有抚养义务。但从刘学州披露的聊天记录、本人描述上看,其生父母未尽义务,其生父母的二次抛弃与其绝世有关。因此,亲生父母应对刘学州之死承担遗弃罪的刑责。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相关链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任务2】 小组商议: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情境2】
议学活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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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2)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议学成果二
【任务2】 小组商议: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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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任务3】小组讨论: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提示:不成立。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情境3】
议学活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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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