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政治与法治知识点(第三单元)
1、 全书整体感知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就是围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展开的,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第三单元
第七课
一、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的产生、本质和作用:(与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相一致)
①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②本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③作用:法律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④不同阶段的特点:在古代社会,法律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比法大;
近代以来,法律地位不断提升——法比人大。
2、中华法系的特点——源远流长、独树一帜
(1)源远流长
①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开始制定成文法;
②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与法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
③唐朝时期,中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
(2) 独树一帜
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它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3、决定因素: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4、法的特征
①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5、法的功能
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并不十分完备,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要求)
(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原因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②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④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⑤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实行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总的来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具体地说:“四个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基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人民为主体。
“五个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三组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个目标”——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断迈进。
五、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保证
①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②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力量源泉
①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②要求: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价值追求
①原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②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