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制度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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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鼓励张扬个性,大胆创新,形成人人确立目标、人人通过努力均可获得肯定和表扬的表彰机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则。 第二章 荣誉称号的设置和奖励 第三条 本班设立以下个人奖项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班干部 第四条 获得上述奖励的学生,学校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颁发奖状或纪念品; (三)给予通报表扬;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班集体,积极要求上进,举止文明,讲究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态度端正,课程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 (三)体育达标,积极参加课余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支持和参与校、系、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综合表现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第六条“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二)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集体观念和全局观念强,在同学中享有威信。 (三)工作有思路,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创新,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校或社会活动中取得明显成绩。 第四章 评选时间与程序 第七条 评选时间 (一)每学期评选一次。分别在六月底和一月底。 第八条 评选程序 班主任和全体学生,根据评审条件予以评审,在全班通过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办法 第八条 凡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均填写登记表,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相关材料记入学生档案。 ( 1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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