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不得不说的史料
练习一、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叶圣陶日记(节选,农历1911年十一月—十二月初)
辛亥年十一月二十日
近日割辫甚多。校中学生殆已割尽。然亦有一般人冥顽不灵,牢种奴性,死留此一条亡国之纪念物。自命为不肯与世推移者。
十一月二十四日
鄂江战事现正在停战时期之中,而北方又有遣使来议和之事。夫停战议和本须有不得已之势,现双方立于反对之地位,非战争不可以解决者也。且在民军之初意,非欲成一大民主国乎?则北虏未去,民主国未完全,何可和也?
十二月初七日
傍晚出《民国报》第二期阅之。既更阅《民报》。
我国革命之首倡者实推孙中山,昨日由美抵沪,沪上人士均喜跃如狂。
近日军饷非常缺乏,我校中同学可排演新剧,得资助饷。虽一粟之于沧海,然心可少慰矣。于闻之大喜,即欲编辑脚本,用时事而寓劝化之意。在苏演数日,更可周历各乡,可以广教育,可以集多金。
十二月初十日
选举总统一事为历史所未有,亦民国之光荣。街头巷角,高竖五色之国旗,而各学校亦停课一日焉。
十二月十二日
有浙军十数人,持剪刀行,途次见有辫者,辄剪去之。被剪者已数十人。愿为辫子作忠臣者多趋避焉。
——摘编自叶圣陶(1894—1988)日记《辛亥革命前后》
提取材料信息,说明上述材料对研究20世纪初辛亥革命有哪些史料价值。
练习二、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历史的轨迹:房地产权属性的变化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后,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1949- 1955 年,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对公共房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产仍允许买卖,但应在政府房产管理机构登记,发给房产契证。
第二阶段;1956- - 1965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阶段。将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渐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归城乡合作社统一管理,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第三阶段:1966- 1978 年,房地产权属登记全面停滞。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至今,依法建制、创新发展。1982 年颁布《关于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重新开启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工作。近年来,相继制定和颁发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日趋规范化、法律化。
材料二 有关湖南省常德市房屋产权证明的一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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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材料一 ,对材料二中三幅图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阐释。
(2)说明材料二中三幅图对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房地产权属改革有哪些史料价值。
(1)结合材料一 ,对材料二中三幅图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阐释。
(2)说明材料二中三幅图对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房地产权属改革有哪些史料价值。
(1)阐释:
图一:该契约书颁发于1954年,由常德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并认可。当时,我国处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政府实行允许房产自由买卖的政策,该图反映了当时房地产交易买卖的实际情况。
图二:该房屋产权证是1962年11月,由常德市人民委员会直接为用户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当时我国已经完成三大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房屋属集体所有,由城乡合作社统一管理。
图三:该不动产证书的样本是2019年2月常德市颁发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房地产权的登记工作依法建制,创新发展,日趋规范化、法律化,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
(2)史料价值:三幅图都是记载常德市当时房地产权属改革的原始史料和第一手史料,属于契约类的文献史料,有较高的可信度和史料价值。新中国成立以来,常德市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房地产权属变化,反映了不同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巨大变革,它们是新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缩影,展示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的伟大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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