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选择题易考知识点精编-助力冲刺2023年高考政治选择题易考知识精编(新高考专用)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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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三轮冲刺
学年 2023-2024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13 KB
发布时间 2023-05-11
更新时间 2023-05-11
作者 羊羊学政治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3-05-1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39069069.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3年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选择题易考知识点精编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 民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以财产为内容的关系)→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买卖合同关系;专利使用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关系;继承纠纷;拾得遗失物 ×领导与下属;同学约定游玩;工商局对超市罚款;交警进行行政处罚;甲乙约定游玩未履行承诺;税务机关向自然人征税。 2.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无先后之分; 3.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所有人拥有); 5.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着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eg买文具、零食等行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6. 确立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年龄和智力水平; 7.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8.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9. 债券关系的客体:行为; 10.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11. 人身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12. 人身权利: (1)自然人:①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②身份权:荣誉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2)法人或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13. 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14.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15. 生命权:致人死亡; 16. 身体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17. 健康权: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18.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9. 姓名权:未成年→父母决定;成年→自己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20. 姓名权的保护对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不得以干涉、盗用、冒用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 21. 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父\母无权单方面更改子女姓氏; 22. 肖像权(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业装潢、书刊封面以及印刷挂历(影像、雕塑、绘画)等行为→①未经许可;②营利为目的→丑化、污损; 23.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任务,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24. 隐私权: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个人信息; 25. 名誉权:一种社会评价(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侮辱、诽谤; 26. 国家有关部门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必要时可依法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 27. 为了解子女思想状况,未经子女同意,父母查看其微信、QQ等属于侵犯隐私权; 28. 名誉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9.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0. 财产权: (1)物权:①所有权(eg商品房、宅基地上的房子(自建房))②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债权(涉及债务)→一种请求权(请求他人给付的一种权利); (3)知识产权; (4)股权; 31.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32.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是法律规定的; 33.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4. 财产制度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3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产权制度; 36. 所有权: (1)使用权:对财产的运用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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