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四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僵化——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
知识点一 内阁制度的形成
1.原因:朱元璋废丞相后,导致繁杂的政务集中于皇帝一身的弊端。
2.设立:明成祖设置。
3.性质: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
4.职能演变:起初以官位较低的官员入文渊阁当值,后来入阁官员的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
5.结果:皇权得以加强,但怕内阁威胁皇权,以太监予以牵制,甚至控制内阁,致使明代政治日益黑暗。
6.明朝内阁制的性质、权限和作用
(1)性质: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
(2)权限:阁臣可帮助皇帝起草对大臣奏章的批复意见,票拟是否被采纳最终还得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3)作用: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思维点拨 宰相制与内阁制
宰相和内阁都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重要机构。宰相是百官之首,参与决策,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内阁属于皇帝的内侍机构,仅备顾问,没有决策权,对皇权无制约力,是皇权强化的产物。
知识点二 军机处
1.中央
(1)最初目的:为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
(2)职能: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
(3)清朝军机处的特点
①办事效率高:军机大臣“跪受笔录”,政令直接交中央各部和地方执行,这减少了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②办事机密:军机处地近宫廷,不易受到外界干扰。
③机构简单:军机处只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二职,整个军机处人员至多三四十人。
(4)影响: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
2.地方:雍正帝时命令地方大员密折奏事,加强皇帝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漫画说史 军机大臣的职能
信息提取 清朝军机大臣非固定的中央机构的官职,多为临时差遣性质,没有决策权,只能跪受笔录,传达皇帝旨意。
知识延伸 明清时期的基层治理
明代户籍制度严密,军民等出行超过百里,即要在官府办理通行证,关津要隘,时刻盘查。里甲制度在明清两代都十分严格,城市中以坊、街、胡同编排,县以下乡村设乡、都、保、庄。各地名称不同,但组织系统直达居民百姓。乡村的家族也与政权遥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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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清时期的督抚制度
1.明初:地方权力一分为三,即以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政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狱政,都指挥使司掌地方军权,避免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但三司并行使地方明显缺乏自己的政治“中枢”,严重影响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
2.明中叶以后:临时派遣的巡抚日益常态化与制度化,在事实上成为地方“三司”的上级,最终完成了其地方官化。
3.清朝:总督、巡抚成为总掌地方军政要务的封疆大吏。
4.晚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督抚势力膨胀,对中央集权构成威胁。
二、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明朝: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2.清朝: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三、明清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保障
1.清朝初期实行里甲制,后来改而推行编制严密的保甲制,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
2.在古代社会,政府救济的重点在救灾,核心在于保证粮食供应,或直接实施赈济,或鼓励各地余粮向灾区流通,同时还会疏导和安置流民,鼓励民间富户救济灾民。社会力量的救济活动侧重于日常生活中的赈济。
共研主题 制度变化——明清中枢机构调整
[学术前沿]——明朝国家体制的独特性
废丞相、罢中书省,是明初政治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也是朱元璋立法创制的一个重要方面……经过以上创制,明朝的国家体制形成了以下格局:“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洪武实录》卷239)这里的朝廷就是皇帝而已,不同于宋朝皇帝加宰执等于朝廷的政治概念。
——摘编自朱汉国《历史学习精要》
问题发现 明朝皇帝集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于一身。
深度思考 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强化的内涵;明朝的制度创新与社会转型;明朝国家体制的特点。
[史料实证]——明朝内阁制
史料 明成祖即位以后,则特简(选拔)解缙、胡广、杨荣等七人入直文渊阁,得以参预机务,成为内阁学士,渐升为大学士。内阁之名及阁臣参预机务自此始……阁臣虽说参预机务,仅备顾问而已,凡事不能有所参决,皆由皇帝决定……宣宗常到内阁,命阁臣票拟……以后内阁票拟遂成为制度……内阁票拟经皇帝批红之后,就变成正式谕旨发下。内阁票拟必经皇帝批示才有效,决定权还是在皇帝那里。
——摘编自张传玺主编《简明中国古代史》
信息解读 (1)史料反映明朝时期,废除丞相后,明成祖正式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