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本册教材是法治教育专册。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指导初中学生了解国家政治和经济制度,强化国家认同;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认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加深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崇尚法治精神
整书领航: 高屋建瓴理思路,整书领航渡迷津
坚持宪法至上
维护宪法权威
保障宪法实施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坚持依宪治国
加强宪法监督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我国的国家制度与国家机构
增强宪法意识
崇尚法治精神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导入新课: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做主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6.1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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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认同: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
2.道德修养:能够结合案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及四个职权。
3.法治观念:明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4.健全人格: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拥护人民代表大会。
5.责任意识: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核心素养目标:
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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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导航
1、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产生方式?职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
3、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自学指导:
请大家仔细阅读课本,完成下面的目标思考题,要求大字慢看,小字快读,并且用铅笔圈点勾画重难点知识,时间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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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行使国家
权力的机关
Part.0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具有哪些职权?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运用你的经验P78
Part.01
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
直接或间接选举
各级人
民代表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组成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
权力机关)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人 民
地方检查机关:地方人民检察院
地方审判机关:地方人民法院
地方监察机关:地方监察委
地方行政机关: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国家
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请你来绘示意图
②职责:
③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①产生:
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职责、构成?
人大表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
其他国家机关
选举
负责
组成
产生
负责
服务
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一次会议或一个会议,而是国家权力机关,开会只是其行使职权的方式之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替人大行使职权。
注意:
注意:乡镇一级人大无常务委员会
最高军事机关
最高监察机关
最高审判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
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常设机关
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行政机关
各部、委员会
国务院—总理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军委—主席
国家元首
思考:从中可以看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怎样的地位?
探索新知
国家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各部、委员会
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国家监察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监察机关
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行政机关
最高军事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分别是什么?
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地方国家机构组织系统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山西省政府—省长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监察机关
地方检察机关
地方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