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学习目标
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职权。
结合时政材料,区分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
培养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增强对国家主席
的崇敬、热爱之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 、地位分别是什么?
2、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产生、任职条件和任期是什么?
3、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认真阅读课本P83-84找出答案,圈注关键词,并在疑难问题上做标记。
导学目标:
一、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从我国宪法的构成可以看出,国家主席的性质是什么?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性质:国家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1.1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
国家主席不是指握有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指国家体系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
地位: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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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1.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性质)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地位)。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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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
提名
会议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组成
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各代表团讨论
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
人大代表
提交
多数票原则
产生国家主席、副主席
全国人大
提交
等额选举
2、国家主席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每届全国人大召开第一次会议时,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个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经过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即当选。
探究二 国家主席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习近平,男,汉族,1953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2023年3月17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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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副主席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在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
思考:要想成为国家主席、副主席,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韩正,男,汉族,1954年4月生,浙江慈溪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关系与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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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任职要求:
宪法第七十九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年满四十五周岁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当选国家主席的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年满四十五周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我国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补充拓展:1982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候选人的年龄,即把35周岁改为45周岁。这是因为国家主席的职务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关系重大。国家主席必须是政治成熟、经验丰富、阅历广泛、具有较高声誉和威望的公民,如果达不到一定年龄,难以具备这些条件。
毛泽东
1954-1959
刘少奇
1959-1966
李先念
1983-1988
杨尚昆
1988-1993
江泽民
1993-2003
胡锦涛
2003-2013
习近平
2013-至今
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课堂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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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宪法 任期 人大任期 主席 副主席
1954年宪法 1954.9-1959.4 第一届全国人大 毛泽东 朱德
1959.4-1965.1 第二届全国人大 刘少奇 宋庆龄、董必武
1965.1-1966 第三届全国人大 刘少奇 宋庆龄、董必武
1967-1975 国家主席空缺
75宪法、78宪法 1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