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构建知识体系/形成系统思维
[“数”说要点]
明白1个道理:发生纠纷,运用合法的途径解决
把握4种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了解调解的2个类型: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
理解商事仲裁4个特点:或裁或审、协议仲裁、不公开审理、一裁终局
掌握诉讼的4个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分清诉讼的3种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二、发展学科素养/分析解决问题
[热点聚焦]
材料一 王某和张某是邻居,王某院子里有一棵大树因下雨被大风刮倒,把张某家的厨房砸坏,事后张某请建筑工人修房花了1 200元,王某也没有表示要承担责任的意思,张某很生气,想获得赔偿,但又不想“打官司”。
以法治思维采取适当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材料二 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拆除房屋外架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导致重伤。建筑公司在为其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其家属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补偿金1.2万余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王某不服,当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待遇。
[问题设计]
1.材料一张某不想“打官司”可能有哪些原因?
提示:张某不想“打官司”,一是因为担心“一场官司成仇人”,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了和气、断了关系;二是诉讼是有成本的,需要交起诉费。
2.材料一中,你认为张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
提示: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张某可以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王某自愿赔偿,并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也可以与王某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材料二中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提示:调解协议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达成。明显丧失公平的协议自订立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王某与建筑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其中赔付金额明显低于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因此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无法律效力。
[认知升华]
1.全面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为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①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②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③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由委员一人或数人进行;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可以由有关的各方调解组织共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
(5)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
或裁或审制度 “裁”指商事仲裁,“审”指诉讼,二者都是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了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其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二者之间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即或者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仲裁协议提交商事仲裁,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将二者同时适用,亦不能先提交商事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后再提起诉讼
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均须以双方当事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单方申请商事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不公开审理制度 商事仲裁的适用对象主要为商事交易领域的经济纠纷,这类纠纷不仅涉及大量商业秘密,而且纠纷当事人大多为同在某一经济领域长期从事交易活动的特定主体。不公开审理制度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保障商业秘密和商事交易信息不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以公开审理为例外,在当事人协议公开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可以公开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续表
[热点聚焦]
材料一 小华6岁,是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寒假期间他和另一小伙伴来到刘某经营的商店,各花4元钱分别购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当日下午,小华玩弄玩具手枪时子弹突然射出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