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 5 讲 坚 持 宪 法 至 上
目录
壹
贰
叁
课程标准 复习指南
考点梳理 核心速记
典例精解 中考真题
考点 课程标准 复习指南
1.维护宪法权威(八下第一课)
2.保障宪法实施(八下第二课) 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意识 本节考点多以社会热点、法律法规等为素材,以选择题为主进行考查,设问类型主要有认识、体现、原因等。建议平时多关注与宪法相关的热点素材,多做相应练习
课程标准 复习指南
考点
1.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是如何确立的?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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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梳理 核心速记
2.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国体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
(2)性质决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3)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4)重要性: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3.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4.中国共产党与宪法法律的关系如何?(党如何坚持依宪执政?)
(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6.宪法如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和联系
比较项 公民 人民
区别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联系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受刑罚处罚的人等。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7.我国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主体及内容分别是什么?
(1)实质内容和目标: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2)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3)内容:人权内容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8.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1)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原则,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立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3)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4)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5)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6)宣法: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1.我国国家机构的产生
(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