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导入新课
谈谈你对遗产继承权纠纷
的认识?
思考与探究
主讲人:上官老师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新课程标准
1、结合继承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遗产的含义、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关系。
2、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具体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内涵和适用条件,阐述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3、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具体案例,阐述遗嘱继承的条件,分析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理解和辨析遗赠扶养协议等相关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民法典关于继承问题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
2、科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3、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要求。
4、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总议题
如何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议题一:分割遗产按法律 法定继承有顺序
议题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生效有条件
独生子女为什么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我国民法典又是怎样规定的?
思考与探究
分割遗产按法律,法定继承有顺序
议题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TOPIC
ONE
1、继承的含义和继承制度的重要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的重要性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关系的内容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
继承人
死者是被继承人
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张三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在县城工作,它的父母虽然在县城某小区有120平的房子,但常年住在农村老宅。2022年9月张三的父亲因病去世,张三就召集哥哥和姐姐,提出将县城这套房子卖掉,房款由兄妹三人平分。
不认同。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的只能是被继承人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案例中的房产是张三父母的共有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所有的房产的一半,因其母还健在,她的一半房产不能用来继承,张三提出的方案是不合理的。
以案说法
你是否认同张三的做法?说出你的理由。
3、遗产的认定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财是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除有约定的意外,在遗产分割时应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他的才是一方可以处分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权的取得不因自然人性别不同而不同;
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不因性别不同而不同;
代位继承不因性别不同而不同;
在夫妻财产继承中,夫妻继承地位平等,处分所继承财产的权利平等;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行为的,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相关链接:继承权男女平等
4、债务清偿责任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① 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 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取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5、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五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之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丧失
6、法定继承权的顺序和范围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配偶、
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位
第二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