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案例分析
—— “罪与罚”
17岁时,小凡结交了校外的“哥们”,从此不求上进,整天混迹于网吧。由于没钱经常从父母骗钱,父母就不再给小凡钱了。一天,18周岁的小凡在医院发现残疾人阿海背着一个大跨包来就医。趁阿海排队挂号之机,小凡趁机从阿海的跨包里偷走了阿海东拼西凑用来治疗腿部的900块钱。由于钱被偷,阿海延误了治疗,导致双腿被截肢。后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抓获了阿海。
问:小凡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他犯下的是什么罪?
互动在线
1.小凡的行为属于违反<<刑法>>
属犯罪行为。
2.被告人小凡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理由:虽然小凡的盗窃金额没有达到2000元
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但盗窃残疾人的财产,
造成严重后果。小凡作案时已满18周岁。
一、犯罪的涵义及特征:
——是指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最严重的违法行为)
犯罪
1、具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最根本)
2、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惩罚性
1、危害国家
安全罪
2、危害公共
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罪
6、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
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4、侵犯公民人身
权利民主权力罪
5、侵犯财产罪
10、军人违反
职责罪
9、渎职罪
犯罪类型
二、犯罪的类型(十大类):
三、刑法的涵义:
明确规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如何处罚的法律(定罪量刑)
刑法
刑法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作用: 1、 惩罚犯罪
2、保护人民权益
刑法的适用范围,又叫刑法的效力范围,它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范围、在什么时间它是有效的。刑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两个问题。
1.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它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在理论上一般认为具有以下四个原则。第一是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 。第二个原则是属人管辖原则 。第三个原则是保护管辖原则 。第四个原则是普遍管辖原则
2. 刑法的时间效力,主要掌握的是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问题。
3、刑事责任年龄
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 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我国的法律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鬃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四、刑罚
刑 罚
对极少数罪大恶极、非杀
不可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是为了使他们不再
危害社会
又叫刑事处分或刑事制裁,
是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对
犯罪分子实行的强制处罚。
还可以对社会上的不稳定
分子起到警示和抑制作用,
使他们消除犯罪念头,防止
犯罪的发生
给犯罪分子以强迫劳动和思想
改造,使他们认识到犯罪时可
耻的,要改恶从善,成为遵纪
守法的新人
含义
目的2
目的1
目的3
刑罚—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1、我国的刑罚分为哪两大类?
2、主刑包括哪些?
附加刑包括哪些?
主刑、附加刑
主刑有五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有四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课堂抢答(要求:先行阅读)
刑罚的种类
附 加 刑
主 刑
死 (最重)
只能独 立 使 用
既可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