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部分 政治生活
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六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核心考点一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
1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2 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常设
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其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区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的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前者。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区别: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代行其部分职权,对人大负责。但是我国乡镇一级人大不设人大常委会。
(3)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我国的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3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
立法权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 四种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的决定,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的决定则是决定权
决定权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包括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3)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全国人大产生,受全国人大领导,对全国人大负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4 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法律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产生与任期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及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权利义务 审议权,即有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即有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①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②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③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正确区分政治生活中六大行为主体的职责(权利)
公民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政府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人大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大代表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中国共产党政协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核心考点一
核心考点二
课时作业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地方组织法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于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和2015年先后作了5次修改,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