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主讲人:
思考:视频中体现了什么诉讼权利?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分别是什么?
3、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4、法律援助的地位和要求分别是什么?
自
主
学
习
诉讼权利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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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诉讼权利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思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诉讼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
、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
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对任
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保护,对任何公民
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依法予以追究,特权与
歧视都不被允许
案例1:老王有3个子女,但是他们都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赡养的义务。无奈之下老王决定诉至法院。老王由于住院无暇参与诉讼,就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案例2:在某盗窃案件的侦查中,王某被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王某聘请的律师称,王并不具备作案时间,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案例3:做教师的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到法院。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一名王姓法官回避,理由是做教师的孙某曾经是王法官高中时的老师,会影响审判的公正。经调查,法院作出决定,支持赵某的申请。
案例4:2017年2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该裁判书中写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于某提起上诉后,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该裁判书中写道:“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
作
探
究
结合下面案例,思考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有上诉的权利
2.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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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注意: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2.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的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③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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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